温州市龙湾高新区ZP-03-H13地块(区块二)一年租赁权

  • 招标 招标预告
  • 浙江-温州-鹿城
  • 18万
2026-04-0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18万
  • 项目地址
    浙江-温州-鹿城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地块租赁权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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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方承诺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过程中发生的*切******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温州市龙湾高新区ZP-**-H**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类型 临时用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无。 
    *、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勘察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驻******承担。 
    ******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挂牌价**.*******元,标的物无免租金装修期。租金*年*付,先付后用。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温州指定账户缴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于《场地租赁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出租用途 租赁场地仅可按规划用途作为堆场、停车场运营,严禁开展产生噪音、异味、粉尘污染,及其他对周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间若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出具书面整改函;累计收到第*次整改函后,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场地租赁合同》,且已收取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 **%(取整数)。待场地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场地,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温州指定账户缴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于《场地租赁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标的物无产权证、无土地证。目前地块为待建设用地,地块已平整,地面水泥、渣地,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场地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目前场地内未配备水、电表,承租人若有水******申请安******相关费用及手续办理。若因无法设立水电表产生的各类影******负责,与委托方无关。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租金缴纳后出租方开具有效凭证或者租金发票给承租方。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门规定的应缴款项,逾期未缴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标的物尚未取得产权证。租赁期间,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承租方经营活动的,******承担。 
    *、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办理,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和拍卖人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出租方应给予提供支持。 
    **、标的租赁根据******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 
    **、租赁期间如承租方涉及使用出租方财产的,租赁期满后应将属于出租方的财产完整无缺的归还,承租方的装饰中凡拆卸、搬动会对出租方财产******分均无偿留给出租方,拆卸、搬动对出租方财产******分由承租方撤走。 
    **、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修缮、弥补,承担。标的存在软地基及泥土堆积******承担风险及清理费用。 
    **、该场地因违反规划用途等原因产生的政府************罚等费用)和不利法律后******************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和拍卖人无关。 
    **、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的,承租方投资建设的配套设施************置******理,即视为承租方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对上述配套******理,且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出租方要求保留不予拆除而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拆除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场地为区待征用临时场地,承租方承租、续租期间如遇征收或其他政府政策原因等导致政府需收回该场地的,承租方应无条件归还,双******终止,租金据实结算。 
    **、租******投入的各类动产、不动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委托方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场地并办理腾退手续,若违反前述约定,委托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若承租方擅自拆除委托方原有围墙,租期届满后,必须将围墙恢复至移交时的原状。委托方移交的完整场地,承租方返还时需保持场地完好无损;若租期内出现村民占用场地的情况,承租方须全权负责清理腾空,将完整无占用的场地原样移交回委托方,若违反前述约定,委托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场地租赁合同》为准。以上合同由******签订,拍卖人对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租期 *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为能力的自然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号*楼 网址 https://******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其他 收藏 监控
    • 张**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张**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4-16
    招标
    招标公告
    温州市***************************权-1
  • 2026-04-01
    招标
    招标公告
    温州市龙湾高新区ZP-03-H13地块(区块二)一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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