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6年)-1

  • 招标 招标阶段
  • 江苏-宿迁
2026-05-20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江苏-宿迁
  • 业主单位
    -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暂无提取到关键词,可在公告正文中查找~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简 称 政策级次(中央、省级)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门 是否涉密
(是/否)
是否纳入“*卡通”发放
(是/否)
清单是否可公开(是/否) 联系以及投诉电话 备注
* 就业技能培训 就业培训 中央、省级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
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简称*类人员)。 由市级确定。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技能评价 中央、省级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
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类人员。 由市级确定。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 中央、省级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
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年的在校大学生)。 由市级确定。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社保补贴 中央、省级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按其实际缴纳社保费的**%。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补贴 中央、省级 ******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号)
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本省首次创办且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近*个月正常经营的创业主体,申领主体登记注册未超过*************过申领主体负责人变更,可申领*次性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主体,给予****元的*次性创业补贴。同*申领主体只享受*次。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最低生活保障金 低保救助 中央、省级 *、《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号)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号)
*、《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残、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 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制定当地年度低保标准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特困供养 中央、省级 ******《关于进*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号)
*、《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规﹝****﹞*号)。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 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倍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中央、省级 ******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号)
*、《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苏政办发﹝****﹞***号)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 *般参照低保标准,临时救助标准=当地月低保标准/**天×临时救助人口×临时救助时限最长为***天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补贴 中央、省级 *、《******门关于进*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号)
*、《关于进*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
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当设区市CPI或SCPI当月同比价格涨幅在*%(含*%)-*%之间时,为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同比价格涨幅在*%(含*%)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为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困难群众节日补助 节日补助 省级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苏发〔****〕**号) 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 省级按照每人***元标准测算,地方根据经******制定补贴标准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儿童保障 中央、省级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号)
*******门《关于进*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苏民儿童〔****〕*号)                                    *、《关于进*步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民发【****】**号
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贫困家庭儿童 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 ****元、****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父母监护缺失的******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发放。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发放。低保、特困供养、扶贫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发放。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 中央、省级 *、《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号)                                                             *、《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民规﹝****﹞*号) 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倍以内的*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发放;
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发放;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倍以内的*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发放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护理补贴 中央、省级 *、《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苏政发〔 **** 〕
**号 )
*、《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 苏民规〔 **** 〕
*号)
残疾等级评定为*级、*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每人每月***、**元标准发放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尊老金补贴 尊老金 省级 《关于向**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财社﹝****﹞**号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元,**-**周岁老年人的发放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 资格补贴 省级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民养老﹝****﹞**号) 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年以上的人员 取得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从事工作满*年后,分别给予不低于***、****、****、****、****元的*次性岗位补贴。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励 入职奖励 省级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民养老﹝****﹞**号) 在省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次性入职奖励,具体标准由市县制定。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残疾燃油 中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号)
******关于下达****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社〔****〕***号)
******关于下达****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号)
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 ***元/年/车主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残疾学生教育补贴 残疾学补 省级 *、省残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学生教育补贴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苏残发〔****〕**号) 江苏省户籍,持有江苏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高中阶段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初中起点*年制大专前*年的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
研究生)。
*.残疾学生教育生活省定补助标准为高中阶段每生每学 年不低于****元,高等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不低于****元。*.学费补助,本专科每
人每学年省定最高不超过****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省定最高不超过*****元。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 物价补贴 省级 《关于进*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CPI或SCPI当月同比涨幅在*%-*%(不含*%)之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CPI或SCPI当月同比涨幅在*%(含*%)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为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有线电视网络费、水电气费补贴 优待补贴 省级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优抚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号)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减免或补贴家庭有线电视费、网络宽带费和生活用水、电、气费等。 **元/月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分**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老兵补助 中央 ************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号)
******办******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号)
******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指从*********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年龄在**周岁以上(含**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国标(详见历年国家调标文件)。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 *属抚恤金 中央、省级 *、《军人抚恤******令第***号)*、《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号) “*属”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子女未满**周岁或者已满**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兄弟姐妹未满**周岁或者已满**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省标(详见苏民财〔****〕*号)。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残疾军人抚恤金 残疾抚恤金 中央、省级 *、《军人抚恤******令第***号)*、《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号) 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 在职:国标
在乡:省标(详见苏民财〔****〕*号)。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两参生活补助 中央、省级 民发〔****〕**号、民发〔****〕***号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发放生活******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省标(详见苏民财〔****〕*号)。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专项慰问 两参慰问 省级 苏民优〔****〕**号 已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但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两参”退役人员。 每人每年****元。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优抚对象两节慰问 优抚两节慰问 省级 苏发〔****〕**号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每人每年***元。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分年满**周岁烈士(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 老烈子补助 中央、省级 ******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号)
******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号)
******分满**周岁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苏民优〔****〕**号)
老烈士子女:指**周岁以上的、在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周岁以前未享受过定期抚恤待遇的烈士子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子女。具体包括:(*)年满**周岁的《烈士证明书》持证人及其年满**周岁的兄弟姐妹;(*)烈士过继子(女),只限《烈士证明书》持证人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年满**周岁的子女。注:已经享受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子女不再享受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省标(详见历年省调标文件)。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带病回乡退*军人生活补助 带病回乡补助 中央、省级 *、《军人抚恤******令第***号)*、《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号) 带病回乡退*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有慢性疾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证明******原******队退*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省标(详见苏民财〔****〕*号)。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复员军人补助 中央、省级 *、《军人抚恤******令第***号)
*、《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号)
************ ******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
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年*******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路军、新*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在乡人员
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孤老或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
国标(详见历年国家调标文件)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补助 老党员 中央、省级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号)
************ ******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 省标(详见历年省调标文件)。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 退役待安置 中央 涉密 涉密 涉密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家庭优待金 中央、省级 涉密 涉密 涉密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次性经济补助 自主退役士兵 中央、省级 涉密 涉密 涉密 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
** ******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计生奖扶 中央 *、《关******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通知》(苏财教〔****〕***号)
************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号)
******分计划生育家庭年满**周岁以上人群。 **元/人/月。 区卫健医保局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 并发症扶助 中央 *、《关于将*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号)
*、《关于提高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苏财社〔****〕**号)
*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分*档:*、***元/人/月/*级;*、***元/人/月/*级;*、***元/人/月/*级。 区卫健医保局 ****-********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 特别扶助 中央 《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苏财社〔****〕***号)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对象。 *、年满**-**周岁的 ,分*档:***元/人/月/伤残;***元/人/月/死亡;
*、年满**周岁以上的,分*档:***元/人/月/伤残、****元/人/月/死亡。
区卫健医保局 ****-********
** 育儿补贴 育儿补贴 中央 《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号) ****年*月*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周岁以下婴幼儿。 每孩每年****元,****年*月*日前出生且未满*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 区卫健医保局 ****-********
** 农村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 中央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苏建村〔****〕**号) 农村低收入群体。 拆除重建,*.**/户;加固改造,*.**/户。 区建设局 ****-********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 中央 *************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号)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号)
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公租房保障对象。 ******市级标准(低保无房*人以下家庭每人**元***㎡/月;其余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每人**元***㎡/月。) 区建设局 ****-********
** 冬春临时困难救助资金 冬春救助资金 中央、省级 ************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办法》的通知(财建〔****〕***号)
************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号)
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以国家补助***元/人标准为基数乘以江苏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年按***元/人标准补助。 区环安局 ****-********
** 稻谷补贴 稻谷补贴 中央 ******等关于进*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号)
*、《关于进*步加强稻谷补贴和棉花大县奖励资金管理的通知》(苏财建〔****〕***号)
稻谷实际生产者和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 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元/亩,由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贴标准 区农村工作局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保补贴 中央 ************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号) 
******关于提前下达****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号)
*、 《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号) 
原则上为拥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元/亩。 区农村工作局 ****-********
** 农业救灾资金补贴 救灾补助 中央、省级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 受灾农户。 视情况确定。 区农村工作局 ****-********
** 秸秆综合利用补助 秸秆综合利用 省级 *、《关于下达****年第*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 号、苏农计〔****〕* 号)
*、《关于印发****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补资金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包括犁耕深翻)的,原则上补助给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全量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实际种植户;省补资金用于秸秆离田收储的,原则上补助给秸秆离田收储主体,具体补助对象由地方自主确定。 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支持各地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用于重点区域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制定。 区农村工作局 ****-********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农机购置 中央、省级 *、《关于印发<****-****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机〔****〕**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农机〔****〕*号)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定额补贴。按照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 区农村工作局 ****-********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农机报废 中央、省级 *、《关于加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通知》(苏农机〔****〕**号)
*、《关于实施****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农机〔****〕*号)
*、《关于****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号)
江苏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定额补贴,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 区农村工作局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主体培育 中央、省级 ******关于下达****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号) 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门按立项情况确定。 区农村工作局 ****-********
**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 规模主体
单产
中央 ************关于做好****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要求》(农计财发〔****〕*号)
******办公厅关于印发<****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号)
*、《关于印发****年江苏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苏农〔****〕*号)
*、原则上支持本区域内种植单*水稻或小麦**亩(含)以上、其他粮油作物**亩(含)以上(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且单产水平高于当地同种作物平均单产水平*%(含)以上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有意愿承担粮油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单产提升观摩等任务。
*、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主体。优先支持达到同类条件并参与生物育种产业化工作的玉米种植户。
************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不支持"直播稻"等粗放型生产方式。
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阶梯化设置奖补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在实施方案予以明确。坚持适度规模种植导向,单个主体奖补总金额不高于***元,防止"垒大户"。 区农村工作局 ****-********
** 小麦“*喷*防”补助 *喷*防 中央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号)附件*《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我区小麦种植户。 依据******风险面积,每亩次补贴不超过*元。 区农村工作局 ****-********
** ******理补助
******理
中央
******************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号)
*、《病死畜禽和病******理管理办法》(中华人******令****年第*号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号)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号)
*、《关于进*步规范生猪屠宰******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号)
*、《关于进*步做好生猪屠宰******理补贴工作的通知》(苏农财〔****〕**号)
******理补给谁”的原******理任务的实施者给予补助,包************、收集转运主体、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 ******理按照分档补助,病死猪体长大于**厘米(含),每头补助**元,其中养殖场补************补助**元;病死猪体长小于**厘米的,每头补助**元,其中养殖场(户)补************补助********理按照***元/吨标准给予补助。 区农村工作局 ****-********
** 重大动物疫病先打后补 疫病防控 中央 ******************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号)
******关于提前下达****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号)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牧〔****〕*号)

规模养殖户、散养户

补助金额=补助数量×补助标准。补助参考标准:蛋鸡*.**元/羽,蛋水禽*.**元/羽;饲养周期**日龄以下的肉鸡*.**元/羽,肉水禽*.**
元/羽;饲养周期**日龄以上的肉鸡*.**元/羽,肉水禽*.**元/
羽;生猪*.**元/头;羊*.**元/只
区农村工作局 ****-********
** 清真食品补贴 清真补贴 省级 《关于妥善解决回族等**个少数民族群众清真饮食问题的意见》(苏民发〔****〕**号) 回族等**个少数民族。 不低于**元/人/月。 ****** ***********
** ******报酬 村干报酬 省级 ************《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组发〔****〕**号)
******、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苏组通〔****〕**号)
*、省******************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财农〔****〕**号)
*、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聚焦******动计划(****-****年)的通知》(苏办发〔****〕**号)
* 、中共宿迁市委湖滨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区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通知(宿滨办发〔****〕*号)
在任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具******政村规模等因素确定。 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 市、区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报酬由各地按照村党
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定比例确定。
****** ****-********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暂无数据

暂无相关单位信息,更新准备中...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5-20
    招标
    招标公告
    湖滨新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6年)-1
    cur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