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尤溪县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设备更新项目

  • 招标 招标采购
  • 福建-三明-尤溪
  • 15万
2026-04-17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 招标预算
    15万
  • 项目地址
    福建-三明-尤溪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颗粒物比对验收
  •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6-04-17 - 2026-04-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4-28

    开标时间:

    2026-04-28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明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明市尤溪县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设备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项目名称:*明市尤溪县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GX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

PM**颗粒物监测仪

*

******

无需提交

*-*

颗粒物比对验收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包*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承诺制证明材料

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的有关文件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章。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应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福建无******(*明市*元区梅岭新村**幢(*明邮政办公大楼)**楼)通过现场或微信转账方式(微信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日出东方*幢-*(国资、阳光、交易*楼)。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信息公告指定媒体发布通知,敬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明

地址********号文苑大厦*层

联系人:严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

办公地址******路梅岭新村**幢**层(邮政大楼)

联系人: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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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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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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