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罗阳镇阳光家园秋月苑14幢103室商业服务用房三年租赁权

  • 招标 招标采购
  • 浙江-温州-鹿城
  • 2.99万
2026-04-15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2.99万
  • 项目地址
    浙江-温州-鹿城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1
  • 采购对象
    • 商业服务用房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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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方承诺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过程中发生的*切******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浙(****)泰顺县不动产权第*******号。 *、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元,无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向温州付清,下期租金于上期租金到期前*次性付清,依次类推;租金含税。
    出租用途 商业服务,禁止经营饮食、生产加工******业;不得存放易燃******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麻将、电******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履约保证金****元,如果承租方正常履约的,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不计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物业管理费按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以泰顺县******制定的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为准。物业管理费的计算公式为:月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租赁商铺的建筑面积×费用标准(*.*元/月/平方米),先付后用,延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每天按欠付金额*‰支付违约金。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及时支付水费、电费等*切由承租方使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共区域电费、水费公摊,公摊的标准为以租赁面积公摊******的管理细则为准。 
    *、租******将现状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第*次装修,装修期不免除租金。 
    *、承租方在租赁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容量及其他相关设备容量的任何相应设备,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办理相关增容手续,及由此增加的工程等*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照,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并需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工商营业执照领证后复印*份提供给出租方)。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变更场地的使用功能。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到账信息与出租方签订《阳光家园商铺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阳光家园商铺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其他未尽事宜在《阳光家园商铺租赁合同》中明确。
    租期 *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为能力的自然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信息: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信息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个周期,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信息满后,如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号*楼 网址 https://******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 联系地址****** 温州市过境公路****号方正组团*幢*楼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其他 收藏 监控
    • 经** (经理)
代理机构(2)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张** (经理)
    • 邵** (经理)
  • 企业
    其他 收藏 监控
    • 张** (经理)
    • 邵**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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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泰顺县罗阳镇阳光家园秋月苑14幢103室商业服务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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