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配套工程设计-1

  • 招标 招标阶段
  • 福建-漳州-平和
2026-04-15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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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漳州-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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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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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配套工程设计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根据福建省招投标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设定应符合此次招标要求,根据*.*资质要求******业乙级及以上资******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设定建议修改如下: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人员设置应符合省的范本要求,我方提出的以上修改内容请给予回复。 谢谢!

回复:项目负责人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专业为: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中②其他:(水利水电专业)证书得 * 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职称证书、身份证、近*个月:****年**月**日至 ****年 ** 月** 日社保缴纳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②其他:水工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得*分,市政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专业为: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分。满分* 分(备注:水工专业负责人、市政专业负责人需提供相关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身份证、近*个月:****年**月**日至 ****年 ** 月** 日社保缴纳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备注:

①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        

招标代************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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