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6]4号)

  • 招标 其它
  • 安徽-芜湖
  • 1.7亿
2026-04-30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1.7亿
  • 项目地址
    安徽-芜湖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6-05-01 - 2026-05-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5-21

    开标时间:

    2026-05-21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出让公告
芜湖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
芜国 ****年**月**日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芜储出****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华北路、 南至规划纬*路、西至规划经*路、北至规划用地
年限: **年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BA****|*******BA****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备注: 不得用******园;若报名登记不足*家时,即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挂牌时间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年**月**日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年**月**日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年**月**日 **时**分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开发程度:*.地块为净地出让,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负责;*.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妥善解决。 (*)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申请人竞得土************内持有**%(含)以上的股份。 (*******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该宗地竞得人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均应在交付业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其他详见该宗地《芜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账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胡、余、王、邹
联系电话:(网上交易技术服务电话)
开户单位:芜湖
******:/
开户账号:/

芜湖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其他 收藏 监控
    • 胡** (经理)
    • 余** (经理)
    • 王** (经理)
    • 邹**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5-08
    招标
    招标公告
    芜湖市***************************5号)
  • 2026-04-30
    招标
    招标公告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6]4号)
    current
  •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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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芜湖市***************************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