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高安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6-016)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招标 招标采购
  • 江西-宜春-高安
  • 820万
  • 附件
2026-04-25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环境监测、试验专用仪器仪表
  • 招标预算
    820万
  • 项目地址
    江西-宜春-高安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6-04-26 - 2026-05-07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5-19

    开标时间:

    2026-05-19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宜春市本级]高安关于江西省宜春高安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高安)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
招标代理负责人: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门名称: ******门联系电话:
******名称: ******联系电话:
  • 【信息时间: ****-**-**】

项目概况

高安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安

项目名称:高安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采购品目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F*********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元详见公告附件

******期限:签订合同后,在****年**月**日前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及运维服务期为*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业为工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扫描件】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核查】 *.根据江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不具备************、保险、石油************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的授权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宜******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共高安市委办、市政府办《高安市大力实施营商环境“*号改革工程”的若干措施》(高办字〔****〕*号)文件精神,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高安或与采购人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纸质书面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必须由法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

地址******场CDE座C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高安

******(白云路市委党校隔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电话:

附件信息

  • file 附件1.pdf

  • file 附件2.docx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其他 收藏 监控
    • 王**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 收藏 监控
    • 王**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4-25
    招标
    招标公告
    [宜春市本级]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高安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6-016)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cur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