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关于2026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办公用房租赁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招标 招标采购
  • 浙江-温州-乐清
  • 138万
  • 附件
2026-04-24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138万
  • 项目地址
    浙江-温州-乐清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办公用房租赁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4-24

    开标时间:

    2026-04-24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温州关于****年温州办公用房租赁的单*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温州

项目名称: ****年温州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温州办公用房租赁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年温州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温州目前没有自有办公用房,自****年以来*直租赁办公用房用于办公,现租赁合同已到期需要重新租赁办公用房。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号)以及温州及合署办公的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实际配置情况,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平方米,采购人实际需要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经我单位市场调查,在乐清城区范围内满足其使用的办公用房仅有温州。鉴于我单位多年来*直租用温州的场地用于办公,并投入相应费用用于场地的改造以满足办公使用,如重新更换办公场地,需要重新投入改造成本,增加财政负担。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中“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的,可以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我单位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与******谈判,由其负责提供相应办公用房。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

地址******南街道丹清路*号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门提出异议。

*.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

联 系 人: 刘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号

*.同级******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温州))

联 系 人: 李老师、王老师

******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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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1)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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