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防洪(泄洪)治理工程(徽城段)小梅口拆迁安置区项目-基础和室外附属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 招标 澄清变更
  • 安徽-黄山-歙县
  • 961万
  • 附件
2026-04-03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招标预算
    961万
  • 项目地址
    安徽-黄山-歙县
  • 业主单位
    +1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基础和室外附属工程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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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新安江流域防洪(泄洪)治理工程(徽城段)小梅口拆迁安置区项目-基础和室外附属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HJ 项目所在地 歙县徽城镇鲍川村
信息发布时间 ****-**-** **:**:**
标段信息 第*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元)
* HJA 新安江流域防洪(泄洪)治理工程(徽城段)小梅口拆迁安置区项目-基础和室外附属工程 公开招标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安江流域防洪(泄洪)治理工程(徽城段)小梅口拆迁安置区项目-基础和室外附属工程

原项目编号:HJSGC****G***

原公告日期:****年**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中,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修改为“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附表*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职称为建筑(专业)中级(级别)及以上。”修改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级别)及以上”。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附表*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备注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配备的人员岗位及人员姓名,列明的人员数量及人员岗位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列明的人员均属于由投标企业缴纳社保的在职职工(社保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项,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人员配置符******及安徽省相关标准),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歙县

地址******政府新大楼、歙县徽城镇鲍川村   

项目联系人:吴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

地址******黄山市歙县云川路*号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歙县

        歙县

招标代理:黄山

                               ****年**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图纸等相关附件
附件:

原信息地址******

附件信息

  • file 附件1.pdf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2)
  • 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 收藏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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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 (经理)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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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 (经理)
    • 汪**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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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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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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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
    【中标***************************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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