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星城社区步行桥梁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 招标 招标公告
  • 浙江-宁波-鄞州
  • 339.34万
2026-02-1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339.34万
  • 项目地址
    浙江-宁波-鄞州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跨河景观桥
    • 智能化工程
    • 照明工程
    • 桥梁外幕墙工程
    • 河坎修复
    • 路面及绿化修复工程
  •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6-02-11 - 2026-02-25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3-03

    开标时间:

    2026-03-03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桥梁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招标条件

******桥梁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宁波,招标人为宁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 *元。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为新建跨河景观桥*座,采用单跨**.*m钢箱******楼梯,其他配套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外幕墙工程、河坎修复及新建、路面及绿化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元。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其他: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注册成功后,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投标人必须于****年**月**日**:**前在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或逾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按系统要求支付***元系统使用费,支付后不退。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投標保證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虚拟子账******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后,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投標保證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標保證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入“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高巷***号堇尚湾大厦

联系人:方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地  ******士路**号宁波科技创业大厦***室

联 系 人:金、张、李

电  话: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方**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金** (经理)
    • 张** (经理)
    • 李**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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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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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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