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等五镇1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 招标 招标采购
  • 四川-宜宾-翠屏
  • 28万
  • 附件
2026-01-30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
  • 招标预算
    28万
  • 项目地址
    四川-宜宾-翠屏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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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等*镇**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宜宾为开展 *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等*镇**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项目 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 工作,按照项目推进需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技术服务单位。现诚邀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作为供应商,按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比选。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比选符合要求的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项目名称:*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等*镇**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

(*)采购人:宜宾

(*)项目地址******。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项目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白花镇、永兴镇、思坡镇、双谊镇。

*.项目规模: ***.**亩 ,最******门审定的内容为准。

(*)服务内容:

*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等*镇**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评定,并编制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服务标准、总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章。

(*)服务期限及成果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为止;成******、*川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技术指南、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

(*)最高限价:每个项目区限价**元,**个项目区共计人民币***元。

(*)其他说明事项: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选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业绩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负责人*人,项目作业人员至少*人。

(*)在“信用中国”平台******人、企业经营异******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 本次比选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其他要求: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在参加招选******************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年政府招选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注:参选资格不能转让。

*、响应文件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网上注册。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步评审环节。

(*)对于上述异******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本次比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参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商务要求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的*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履约地点:翠屏区境内。

*.付款方式:乙方提供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后**日内*次性全额支付。

(注:该项目******贷款,供应商应配合招选人取得贷款资金用于支付该招选内容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按招选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申请拨付款项的相关材料)

*.履约验收:

(*)项目验收: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招选相关法******关于进*步加强政府招选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验收。

(*)质量要求:项目成果符合国******业规范。

(*)************的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要求。

(*)验收标******、*川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技术指南、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选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 给招选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响 应,格式自拟)。

(*)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切安全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 切安全责任与招选人无关。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中造成第*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响应,格式自拟)。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清音路*号

联 系 人:王

邮 箱: ********************m

联 系 电 话:

宜宾

**** 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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