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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四川-南充-顺庆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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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03开标时间:
2026-06-03
| 南充市顺庆区铁欣路 * 号 * 幢 * 单元 * 号住宅房屋转让 |
| 标的名称 | 南充市顺庆区铁欣路 * 号 * 幢 * 单元 * 号住宅房屋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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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GR登录解锁 | 转让底价 | **.*** *元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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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概况 |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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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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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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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事项 *.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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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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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 *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专用账户结算,待交易所出具交易鉴证书*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 *、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付款期限: *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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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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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根据北京************)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第 **-***号》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决策时给予充分考虑。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情况 无。 (*)权属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本次评估 ,评估对象证载地址****** “顺庆区铁欣路 *号 l幢 *单元 *号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查勘地址****** “顺庆 区铁欣路 *楼 *-*号 ”,未见房屋街道号、幢号、单元号及房屋门牌号不*致等 。经现场委托人指认和确认 ,评估对象证载地址****** 与现场查勘地址******使用人注意。 (*)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无。 (*)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无。 (*)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无。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后,当被评估资产因不可抗力而发生拆除、毁损、灭失等影响资产价值的期后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相应调整。 (*)本次资******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无。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由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产权持有人或其他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了充分的努力。 *.委托人提供《资产申报明细表》《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本次报告编写是以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为编制基础;针对本项目,资******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仅******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评估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已对委托人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了必要的查验。评估结果是以委估资产在合法存在的前提下对其价值的评估,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失实而导致评估结论的误差,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对房地产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未作特殊说明而资******评估程序*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评************置为评估目的,未考虑需要快速变现时对委估资产价值的影响。 *.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价格,没有考虑委估资产的抵押、查封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使用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般会失效。 *.本次评估结果包含委估资产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评估对象于公开市场的评估值仅供******置的价值参考,并非是对评估对象成交价格的决定,对其可实现性也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遵******政法规和资产评******及所有参加评估的专业人员与委托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始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本次评估是基于评估假设成******的,如评估假设发生变化或不再适用,将对评估结论产生重要影响或导致评估结论无效。 **.本资产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构******分,与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关注以上特******为及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限制。 *、本次转让标的水、电、气及附属设施等按现状出让,若转让标的无水、电、气及附属******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涉及拖欠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 成功受让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价款后转让方将房产交接受让方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过户,涉及到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本房屋不涉及优先购买权,无租赁。 *、转让标的楼下未设有停车场。 *、转让标的有专人收取水费、垃圾费等费用(水费为*元/方、垃圾费为**元/月,费用收取以现场实际收取为准)。 *、其他事项详见房屋转让合同,评估报告线下查询联系人:胡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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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 *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南充分所 | |||||||||||||||||||||||||||||||||||||||||||||||||||||||||||||||||||||||||||||
| ****** | ****** | |||||||||||||||||||||||||||||||||||||||||||||||||||||||||||||||||||||||||||||
| 账号 | ******************* | |||||||||||||||||||||||||||||||||||||||||||||||||||||||||||||||||||||||||||||
| ******置方式 |
*、确******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转让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投资******为之*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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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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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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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条本所官网(******)及第*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负责。 第**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方代付。 第**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第**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通过本所或第*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应予支持。 第***条 本所按照******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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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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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发布,西南联交所仅******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及项目******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第*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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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
| 公开附件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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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8招标 招标公告南充市顺庆区铁欣路1号1幢2单元6号住宅房屋转让公告(截止时间:2026-06-03)

- 2026-05-20招标 招标公告南充市***************************27)
- 2026-05-13招标 招标公告南充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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