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六包更正公告

  • 招标 澄清变更
  • 安徽-六安-金安
2026-05-27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安徽-六安-金安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电驱动射流雾化器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批设备采购项目第*包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章 采购需求”中“第*包第(*)项电驱动射流雾******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删除“*.雾化颗粒直径*-*微米,所占比例≥**%”。

*)删除“*.药液残留率≤*.*ml”。

*)删除“*.药液杯容量:*-*ml”

*)删除“*.空气流量:*-**L/min”。

*)删除“*.重量≤*kg”。

*)“*.喷雾速率≥*.**ml/min”更正为“*.喷雾速率≥*.**ml/min。”。

*、采购文件“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业绩”评审标准中“注:(*)所投包别非单*产品时,本项以核心产品业绩计分;”更正为“注:(*)所投包别非单*产品时,本项以核心产品业绩计分,如所投包别有多个核心产品时,任意*个核心产品业绩均予以认可;”。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安

   址:*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

   址:*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 *** 号城投大厦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

     话: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澄清与修改公告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医院 收藏 监控
    • 经**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聂**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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