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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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兴安-乌兰浩特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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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兴安-乌兰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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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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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交告(规)〔****〕**

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综合整治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统筹管理办法》(内自然资字〔****〕***号)、《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交易规则》(内自然资发〔****〕**号)规定,受内蒙委托,内蒙古自******现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对乌兰浩特市的*个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标的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挂牌交易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情况

本次挂牌交易的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共*个标的。

*、竞买资格条件及时间安排

(*)竞买资格要求:竞买人为盟市、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时间安排

*.公告期:****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竞买资格申请:****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挂牌报价:

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交易标的编号:ZLYDGM-****-**)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交易标的编号:ZLYDGM-****-**)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限时竞价:项目挂牌期截止,有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竞买申请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出让采用网上申请登记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登录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申请资料填写并获取竞买资格。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挂牌交易须知。

*、挂牌报价

公告期结束后项目进入挂牌期,竞买人插入CA数字证书登录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挂牌报价。挂牌期内只有*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确定为预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不成交。项目挂牌期截止,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自动进入*分钟询问期,询问期倒计时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

*、限时竞价

竞买人需在系统设定******报价,直至倒计时结束无人出价限时竞价结束,产生当前最高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确定其为预竞得人,低于起始价不成交。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挂牌交易须知。

*、CA数字证书的获取、驱动安装及绑定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竞买人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机构申请的CA数字证书且在互通名录内,均可参与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交易活动(CA数字证书办理目录详见附件*)。

注:(*)CA数字证书办理方法及办理时间请咨询附件中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

(*)已在附件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及系统绑定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挂牌交易须知。

*、上传资料

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人需:

(*)自****年**月**日**时**分止登录交易系统,依次点击“我的文档”按钮、“我的成交通知书”按钮、相应交易标的栏的“上传资料”按钮,完成资料上传。最高报价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为,将被纳入黑名单,本次交易活动终止。

(*)上传材料(原件):

盟市、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上传以下资料:

(*)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人民政府统*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业务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制式文本详见附件*)。

*、竞买资格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竞买人上传申请文件不齐全的;

(*)不符合竞买申请的其他情形。

*、成交确认

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竞得人******打印《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交易成交通知书》。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挂牌交易须知。

*、违法违规责任及后果

出让人、竞买人******为之*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年内不得参加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交易活动:

(*)未按要求签订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交易合同的;

(*)******合同规定的;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违反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

(*)其他严重扰乱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交易活动的。

**、其他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中“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用地规模指标”子系统,若******将按照相关规定中止交易活动或采取其他措施组织交易活动,请持续关注公告发布渠道查看有关交易信息。

公告发布渠道:内蒙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

(*)竞买人如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有疑问,可以在内蒙古自******自然资源出让交易系统首页点击“服务指南”栏目,在子菜单中点击“办事指南”,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用户手册》及《交易须知》。

(*)竞买人在竞买资格申请期间,需全面阅读有关******判断并承担风险。

(*)竞买人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以前向内蒙古自******提出书面说明。*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内蒙古自******不收取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公告网站:内蒙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

内蒙古自******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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