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头光明便民智慧超充站建设项目出让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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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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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深圳-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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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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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头光明便民智慧超充站建设项目出让
协商交易遴选公告

****年**月**日

受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寨头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对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寨头经济联合社的寨头光明便民智慧超充站建设项目出让项目公开遴选申请报名,本项目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报名。

*、参与人资格要求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合作方资格及有关要求(*)合作方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注册时间在参与公开协商之前不少于*个月。(*)合作方在公开协商申请时须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公开协商结束后按交易平台规定原路退回保证金;(*)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项目,合作方未经岐山街道寨头社区同意,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合作方未经岐山街道寨头社区同意,不得将项目转让,******融资、贷款、抵押或对外提供担保。(*)合作方需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半******开工建设。合作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终止。(*)合作方违反《岐山街道寨头社区关于“寨头光明便民智慧超充站建设项目”公开协商选择合作开发主体的方案》第*点第(*)规定的,公开协商结果无效。

******业要求:无

*、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允许报名用户类型:法人

*、资产情况

*、资产名称:寨头光明便民智慧超充站建设项目

*、资产类型:其他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址******道寨头社区潮州路(寨头段)垃圾转运站旁闲置空地

*、资产面积: *.**亩

*、消防验收情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运营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计和建设,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与设施,设置清晰的消防安全标识,预留足够的消防通道,确保项目消防安全达标。

*、资产图片:(图片仅供参考)

*、拟定交易要求 (以下内容均为初步拟定,具体以协商结果为准)

*、交易价格:*.** 元/年

*、交易模式:公开协商

*、出让期限:**年,预计从****-**-**到****-**-**止

*、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资产

*、交易保证金: ******.**元(大写:***元整 )

意向人通过遴选公告了解项目信息,如有意向可通过遴选申请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资产方经过协商后,选定其中*个意向人为指定意向人,只有指定意向人才可以继续操作按要求完成交易。

*、交易流程

*、阅读遴选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意向人资格条件;

************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

*、按遴选公告******网上遴选申请报名,上传资料完成遴选申请报名流程;

*、点击遴选申请后,请尽快上传资料,并等待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指定意向人按要求完成项目交易;

*、交易结束后,指定意向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签署合同。

*、特殊说明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其他条款:

*、其他情况特别说明: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主体:在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通过公开协商的方式选择的合作开发主体作为该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若区属国有企业中标,岐山街道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协助企业申请光明对口帮******投资建设。(*)用地面积及现状:地块为社区集体闲置土地,总用地面积为约****.**平方米,折合*.****亩,地类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目前存在建筑基础遗留、地面不平整问题,现状步道布局不合理,无规范化停车泊位,土地利用效率低,周边环境亟待改善。(*)项目建设内容:结合场地实际和面积情况,拟设计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交流慢充桩及直流快充储能充电站约**个,配套建设充电桩立柱、充电枪、防护箱体等附******门完成电力扩容、线路铺设及计量装置安装,优化配电箱体、电缆沟(或穿管保护)等电力配套,确保充******;铺设路面排水管网,收集场地内雨水,并排入现状市政检查井;搭建简易智能道闸管理系统,支持扫码支付、充电预约、状态查询等功能,配备后台管理模块,实现充电数据统计、故障预警及远程监控,提升设施运营效率与管理精细化水平。*、合作方式及收益分配(*)岐山街道寨头经联社提供本合作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折合*.****亩,地类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若区属国有企业中标,光明对口帮扶协作金平资金全额投资建设。合作方按有关规******造价审核,预结算审核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和相关报建手续也由合作方负责。岐山街道寨头社区必须配合合作方完善本项目所需的*切手续。(*)项目建成后,由汕头市寨头社区******统筹管理,采用社区自主运营模式开展运营,运营收益用于社区基础设施维护、民生服务提升等工作。运营期间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配备专业运维人员,负责设备维护、场地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 *.本项目为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期限**年(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算)。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合作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终止。 *.目前无法预估运营利润,交易底价暂定为*元,实际运营收益按比例以实结算,由岐山街道寨头社区与合作方共享项目运营收益,以项目运营扣除运营成本后的净利润(按年度结算为准)按*:*比例分配,即岐山街道寨头社区获得项目运营**%运营净利润,合作方获得项目运营**%运营净利润(前期项目建设成本不计入运营成本)。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至当年底净利润结算清楚,以后每年在下*年第*个自然月月底之前结算净利润,岐山街道寨头社区将合作方所得的净利润划入合作方账户。 *.交易方式:采用公开协商方式。*、其他要求:(*)合作期限内因社会公共利益、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征收征用的,以及法律、法规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致************门决定收回场地的,合作方须无条件无偿配合终止合作,其土地补偿款和地上其它设施的补偿款归岐山街道寨头社区所有,净利润分配按实结算。(*)合作期限内双方不得将该地块的使用******抵押。(*)合作期限届满、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岐山街道寨头社区有权无条件收回合作地块的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等均归岐山街道寨头社区所有,即岐山街道寨头社区不需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合作期限内,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建构筑物。(*)合作方保证项目建设、建成投入使用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合规建设。(*)合作项目开展所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和主体责任,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罚等任何责任,均由合作方独立承担,与岐山街道寨头社区无关;若给岐山街道寨头社区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岐山街道寨头社区被追诉的,岐山街道寨头社区依法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合作方主张偿付为此付出的权利。(*)本合作项目开展涉及的收入、支出、对外事******需合法合规。(*)合作建******负责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消防******承担因消防、安全、环保等引起的*切不利后果并承担用工劳资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若岐山街道寨头社区因此被追责的,岐山街道寨头社区有******损失。(*)在合作期限内,合作方的主体如需变更,必须征得岐山街道寨头社区书面同意,并将变更后的主体名称及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承接情况书面告知岐山街道寨头社区。若有违反,视为合作方违约,岐山街道寨头社区有权追究合作方的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根据网络安全*级等级保护要求,为保障用户账号的交易信息安全,在用户登录超过**分钟且未作任何操作的情况下,系统自动将此用户退出登录状态。

*、联系方式

(*) 资产方信息

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寨头经济联合社

地址******岐山街道寨头社区北**巷*号旁

联系人:陈

联系方式:

(*) 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汕头

地址******岐山街道岐山路**号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

(*) 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

地址******金砂街道汕樟路**号

联系电话:

(*) 平台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

汕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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