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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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来宾-忻城
2026-05-25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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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类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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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来宾-忻城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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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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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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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询价,询价文件经采购单位忻城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服务

******期限:按照上级要求时间**个工作日内完成。

*、采购方式、范围及要求

(*)采购方式:询价报价

(*)投标要求:该******参与竞价投标,否则无效。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

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服务

*

***元

(*)项目内容及要求

(*)核查对象

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服务,主要核查内容如下:

*.审计等反映面积不实问题项目

针对审计等反映面积不符的问题项目,结合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主要包括重复上图入库、图斑重叠且对重叠面积数量存疑、项目上图入库矢量图斑面积小于项目******分图斑变更为非耕地、在不具备耕作条件区域建设以及建成图斑位于限建或禁建区内等。

*.上图入库数据与实地不符或套合分析结果存疑项目

针对上图入库数据与实地不符或对套合分析结果存疑的项目,各地应据实开展实地核查。包括上图入库图斑与建成图斑边界不*致的,套合结果显示建成面积小于立项面积或对建成面积结果存******分地块实际为耕作用途但未及时认定为耕地地类等。

*.永久基本农田内“不具备条件”建设的地块

“不具备条件”建设的类型主要包括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生态保护红线内、河道湖区管理范围内、退耕还林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以上坡耕地等。各地结合下发的套合分析结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特别是数据套合分析结果显示“具备条件”,但与实地不符的待建图斑,要据实开展实地核查,包括坡度在**°以下但实地无法满足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布置条件的,严格管控类耕地以外但实际存在污染情况的等。

*.其他应开展实地核查的情况

通过内业套合分析不能核清、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确定的其他情形。

*.底数核查后潜力分析

利用GIS空间分析,结合现场情况,剔除已建区、禁建******聚合分析,根据水源保障、土壤质******综合评分,划分优先建设区、*般建设区、储备区,按乡镇和村委统计潜力面积。

(*)核查要求

*.对审计等反映问题项目完成整改的,提供项目清单、整改后的项目图斑、现场照片等整改佐证材料。

*.经核实需调整项目矢量范围的,按照《实地核查规则》提供相关调整前和调整后的项目矢量范围、实地核查记录表等佐证材料。

*.经核实需将国土变更调查为非耕地地块确认为耕地的,按项目提供项目图斑立项时点或现状时点与实地核查地类矢量图层、实地核查记录表等佐证材料,矢量图层应按照《高标准农田底数核查套合分析技术规则》相关要求制作。

*.经核实认为“具备条件”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待建地块与实地不符的,将实际不具备条件地块合并为*个矢量图层,说明不具备条件原因(如污染地块、*星地块等),并对图层内每个图斑设置*个唯*的标识码,提供该标识码对应的影像资料、实地核查举证照片、实地核查记录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认真落实实地核查要求,按时限完成实地核查工作,提交核查成果及相关资料,确保成果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单个项目的实地核查工作*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完成。

*.将底数核查成果导入*张图监管系统,实现底数核查成果与*张图监管系统无缝衔接。

*、供应商资质及其他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家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份报价文件,多份报价无效。报价文件内须写明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为无效文件。

*、响应时间及地点

(*)响应时间及要求

****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共*个工作日。工作日期间,每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参与报价的单位请同步将所有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扫描件统*发送至忻城公共邮箱:,发送的扫描件内容必须与纸质版材料内容*致,如发现不*致或逾期报送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同时视为无效报价材料。

(*)报价材料地址******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城南社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忻城*楼***办公室。

(*)不接受电话或网络形式的响应。本次响应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寄出时间以实际发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照或法人单位注册地址******

(*)参加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由此带来的******承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因我县缺少随机抽签设备,本项目采用择优选取法,评审时选取性价比最优的服务方。经择优确定服务方后,结果将在忻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公示。

*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忻城

地址******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

联系人:罗春香

电话:****-*******

******门联系事项

******门:忻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韦周娟

电话:****-*******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忻城所******公告。


忻城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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