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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址广东-广州-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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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方机构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号)等文件精神,为进*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完善第*方机构参与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的引入、监管、评价和退出机制,提升校内课后服务水平,我局现组织开展新*轮校内课后服务第*方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对象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综合实践类等); (*)其他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社会组织; (*)高校、科研机构、青少年宫等事业单位。 *、工作原则 (*)公益普惠。第*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属性,自主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家长需求、提升学生素质。严禁第*方机构利用校内课后服务植入商******商业宣传、商业营销。 (*)诚信守规。第*方机构应保证报名材料及自述内容的完整、真实、有效,在与学校合作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获得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资格的机构,须参与学校*次遴选确定是否中选,中选的第*方机构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合同履约,保障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师资、课程、管理等合法合规,保障学生安全和服务质量。 (*)自主申报。根据相关申请要求,符合资质条件的第*方机构自主向越秀区教育局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公开公正。越秀区教育局组织对申报的******核查、评议、遴选,遴选公告和遴选结果在越秀教育专******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遴选条件 (*)办学资质。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为已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注册、开通支付渠道、校外培训预收费进入监管账户接受国家资金监管的持证合规机构,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登记。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社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按规定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上*年年度报告。高校、科研机构、青少年宫等事业单位依法在政府******门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从业人员资质。 第*方机构具有稳定的专职管理及执教人员且在全国平台备案,入校服务******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的通知》(教监管厅函〔****〕*号)对从业人士的基本要求和《新时******为*项准则》的要求,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风师德的不良记录,具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符合《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有关从业人员要求。配******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号)要求开展准入查询。 (*)信誉实力。 办学资金稳定,具备提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士、技术和设备******为规范,上*年度年审或年检合格(如所在地区尚未完成年审或年检工作的,需提供情况说明,且最近*次年审或年检需为************罚或经营(活动)异常或违法失信记录,机构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经学校*次遴选后中选的第*方机构,须在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合同前向服务学校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证明文件。 (*)业务及课程范围。 第*方机构业务范围应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公布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的通知》(粤教监管〔****〕*号)规定,具备根据学校需要开设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综合实践类素质拓展类课程的能力,且入校提供服务内容不得超出办学许可证范围或经营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第*方机构在校内提供的素质课程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越秀区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原则上同*机构在越秀区学校同类项目收费标准应保持*致。 *、遴选流程 (*)机构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地址**************)。 报名材料:报名机构按类别对应填写《广州市越秀区公开遴选校内课后服务第*方机构报名表》(附件*),并根据报名表“材料清单”提交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须扫描成*份PDF文件,以“机构全称+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名,并存放在U盘与纸质材料*并上交。报名材料提交******加盖公章,资料提交人员需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 (*)材料审核。 区教育局组成审核组,对报名的第*方机构开展材料审核。材料审查后按照公开、公平等原则提出建议入围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第*方机构不能进入入围名单。 (*)入围公示。 经遴选后入围的第*方机构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信息通告”栏目公示*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确定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的第*方机构确定纳入广州市越秀区校内课后服务第*方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后续可在名单有效期内自愿参加越秀区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第*方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遴选流程。 (*)学校遴选。 学校成立由家长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学校课后服务第*方机构遴选小组”,按照规定的遴选条件和工作流程,通过公开遴选方式从名单中选择确定为本校提供课后服务的第*方机构。 *、有效期限 本次遴选确定的名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年*月*******门出台新政策,******调整。名单有效期内第*方机构出现本方案“*、退出机制”中任*项情形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名单资格。 *、退出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第*方机构责任;区教育局有权将该第*方机构从入围名单中移除,且该第*方机构*年内不得在越秀区从事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所造成的损******承担。 (*)在学校面向师生、家长的满意度评价中,学期综合满意度低于**%且不愿按校方要求配合整改;或学年综合满意度低于**%的; (*)提供虚假资质或材料的; (*)托管服务内容及质量与合同或协议约定明显不符的; (*)任课教师无相关资质证明或相关项目专业资质的,或经查有犯罪记录的,或经查有其他从业限制类型情况的; (*)聘用人员******为的; (*)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拒绝配合学校开展收支情况公示或公示情况造假的; (*)名单有效期内年审未达“合格”等次或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 (*)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过期未及时换证的; (*******为的; (**)机构或聘用人员利用课后服务之机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的; (**)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 (********为的。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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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招标 招标公告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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