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道人山岛无居民海岛局部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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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宁波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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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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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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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象海告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浙江关于进*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浙江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象山县道人******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无居民海岛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海岛

名称

海岛

位置

出让面积

(公顷)

用岛

类型

用岛

方式

起始价(*元)

保证金(*元)

出让年限

道人山岛

宁波市象山县管辖范围内的无居民海岛。该岛位于象山县东侧海域

*.******用岛)

旅游娱乐用岛

轻度利用式

***

***

**年

*、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挂牌报名有关事项

*、凡有意者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于象山县海洋产权电子交易平台(https://******)报名,申请人需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报名所需文件包括:

(******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的出资构成等内容);

(*)营业执照(统*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报名者在网络竞价结束前均可缴纳。为保证及时到账,建议在网络竞价前*个工作日内缴纳。

*、挂牌出让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延时竞价:在截止******限时报价,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时*分钟,直到*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报名电话:****-********   盛老师、蒋老师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以此件为准。)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象山县道人******

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浙江关于进*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浙江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象山县道人******使用权。为使本******,特制定以下须知。

******使用权挂牌出让,由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我局)组织实施。

******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出让宗岛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条件如下:

海岛名称

道人山岛

海岛位置

象山县东侧海域

出让面积

 

表面形态面积:*.****公顷

(水平投影面积:*.****公顷)

用岛范围

详见出让宗岛图

用岛类型

旅游娱乐用岛

出让年限

**年

海岛开发程度

轻度利用,按海岛现状出让

环保控制

要求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切实加强对海岛地形地貌、岸线和植被保护,严格按照保护措施和施工工艺******开发利用;施工期间要做好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废气、粉尘防治工作。海岛使用人应积极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建立海岛生态监测机制,发现可能影响海岛生态环境破坏的情形应及时汇报象******门。切实加强用岛项目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做好海域生态环境保护。

构筑物规划

设计要求

维持出让用岛区块内现有建筑物和设施

出让价格

挂牌起始价****元,增加幅度为***元,竞买保证金为****元,不设保留******使用权成交后*个月内竞得人需向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支付岛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和前期费用*******元,岛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可以保留。

动工、竣工时间

自取得海岛使用权之日起半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其它要求

竞得人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后,须按照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环境******,并办理相关手续。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开发建设的,须在******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申请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道人山岛无居民海岛:人民币******元(¥*******.**元);建议在网络竞价前*个工作日内缴纳。

*、报名和资格审查

(*)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在报名时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以下资料:

(*)挂牌出让公告(象海岛告字〔****〕*号);

(*)挂牌出让须知;

(*)竞买申请书(空白);

(*)出让宗岛图;

(*)成交确认书(空白);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报名相关事项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象山县海洋产权电子交易平台报名。

报名所需文件包括:

******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的出资构成等内容);

(*)营业执照(统*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资格审查

竞得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所有报名所需文件到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接受资格审核。

******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的,为无效申请:

(*)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具体如下:

*.挂牌报价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接受挂牌报价时间为挂牌期间的所有工作日内,且申请人需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如第*************使用权由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有效报价竞得人竞得。

*.延时竞价:在挂牌截止******限时报价,系统******提示,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时*分钟,直到*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道人******使用权: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元(¥*******.**元);本次挂牌出让宗岛不设底价,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无效。

增价幅度:人民币***元(¥******.** 元)。

*、挂牌程序

(*)公布挂牌信息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出让宗岛的位置、出让面积、类型、使用年期、规划条件、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报价时间等信息在象山县海洋产权电子交易平台(https://******)挂牌公布。

(*)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包括网银)*次性足额转账;

*、缴纳时间:报名者在网络竞价结束前均可缴纳。为保证及时到账,建议在网络竞价前*个工作日内缴纳;

*、退还: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网络竞价程序

*、注册:在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已经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

*、登录:可以用“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统*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报名:点击“报名”后交易平台即时审核;

*、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通过后弹出《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请按照此单指示缴纳(不同竞买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不同,务必按本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缴纳);

*、报价: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交易平台在线报价。

详细操作方法请阅读交易平台中交易指南/竞买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s://******)

(*)签订《成交确认书》

 通过资格审核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后,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日内,凭************最大持股人法人代码证(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到我局****室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成交确认书》签订************的名义与我局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出资构成须与竞买申请时提交的承诺*致。《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办理交岛手续。

(*)出让结果公布

 我******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在象******网站(http://******)公布本次海岛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报价规则

(*)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报价,且不低于挂牌起始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报价*经报出,不得撤回。

(*)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的,为无效报价:

(*)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现场踏勘挂牌出让海岛,如有疑问可以在报名申购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海******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环境容量要求:

本项目海岛开发强度<**%,道人山岛拟出让区块旅游环境容量最高***人次,噪声达标区覆盖******理******理率***%。

(*)出让海岛面积、界址以用岛范围界址图为准。出让年限按海岛使用权出让方案审批文件确定。

(*)按规定须成立房地产开发******开发的,竞得人应按规定成立相应企业。  

(*)竞得人在《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向我局付清挂牌成交价款(付款前请到我局财务室办理缴款手续,联系电话:)。不能按时支付以上款项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缴纳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基数应扣除竞买保证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的,经我局催******款项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竞得人所付的保证金。

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定金,可抵冲挂牌成交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有下列情形之*的,挂牌人应当及时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为之*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宗岛的总价款,包括海岛使用金等,不包含海岛出让契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象山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和其它规费及前期费用,水电等专******承担。

(******挂牌成交价款、有关税费,并办理立项、规划许可等有关报批手续后,依法申请办理海岛登记,领取《海岛使用权证》(所涉费用由竞得人自理)。

(*)挂牌出让成******理等工作由海岛所在镇乡(街道)人民政府或园区负责。

(**)挂牌不成交的,由我局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本次挂牌******公证,公证费由我局按规定承担。

(**)挂牌出让文件如有变动,以我局补充文件为准。

(**)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无居民******办法》办理。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合同编号:浙象 号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出让合同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制定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 让 人: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通讯地址******象山县丹河东路***号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

传    真:                  ****-********                       ;

******:                                                       ;

账    号:                                               ;

受 让 人: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                                                        ;

账    号:                                                



第*章 总  则

 

第*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居民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条  出让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无居民海岛内的矿产资源、埋藏物、天然生物资源等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内。   

第*条  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分的权利。

 

第*章 出让无居民海岛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无居民海岛为              ,宗岛岛号            ,表面形态面积为          公顷,水平投影面积            公************出让表面形态面积        公顷,水平投影面积         公顷。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无居民海岛坐落于             。

本合同项下出让无居民海岛的位置图、界址图见附件。

第*条  合同项下出让无居民海岛的用岛区块为           ,用岛类型为         ,用岛方式为       。

第*条 本合同项下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年,以获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算,出让人按受让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时现状无居民海岛条件将出让宗岛交付给受让人。

第*条  本合同项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每公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作为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无居民海岛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费税)

******支付:        

第*条  本合同项下宗岛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定金抵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条  受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次性付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条  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出让价款起**日内,持本合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和******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初始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第*章  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条 宗岛范围内兴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比率     。   

(*)建筑物面积           。   

(*)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              为准

第**条

(*)涉及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受让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受让人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护人员及其紧急************公务时能顺利地进入该无居民海岛。

第**条 本次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按无居民海岛现状出让,岛上基础设施由受******承担建设。

第**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岛范围内同步建设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                                 。  

(*)                                 。  

(*)                                 。  

出让宗岛上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经批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要求建设。

第**条 受让人应在自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之日起    个月内开工,自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之日起    年内完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到期**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年。

第**条 受让人在本******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岛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无居民海岛,其在受让无居民海岛的*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海域环境或用海******为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条 受让人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无居民海岛的非排他性用岛活动,不得阻挠。

第**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无居民海岛用岛类型、用岛范围和用途利用无居民海岛,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 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无居民海岛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 (*)项规定办理:

(*)由出让人有偿收回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依法办理改变无居民海岛用途审批手续,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无居民海岛用途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无居民海岛用途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条 本合同项下宗岛在使用期限内,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岛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岛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岛建筑、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

第***条 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等确需提前收回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合理补偿。

  

第*章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条   受让人按照******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后,有权************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满*年;

(*)不改变无居民海岛出让用途;

(*)已缴清无居民海岛使用出让价款;

(*)除无居民海岛出让价款外,实际投资已达计划投资总额百分之**以上;

******************理。

第***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条  无************分转让后,本合同和无居民海岛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无居民海岛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享有和承担。

第***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无居民海岛上建筑物、用岛设施及人工构筑物等固定附属设施随之转让、出租、抵押;无居民海岛上建筑物、用岛设施及人工构筑物等固定附属设施转让、出租、抵押,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申请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章   期限届满

 

第***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无居民海岛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海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个月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等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岛的,出让人应当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经批准续期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岛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合同,支付无居民海岛出让价款、租金等海岛有偿使用费。

 

第*章 不可抗力

 

第***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向******************的报告及证明。   

 

第*章 违约责任

 

第**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全额支付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  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本合同并请求退还无居民海岛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和无居民海************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该宗岛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予补偿,受让人应当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年但未满*年,并在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除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外,受让人还需按照该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的 * ‰ 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将剩余的已付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条   受让人造成无居民海岛闲置,闲置满*年不满两年的,应责令受让人限期开发建设;无居民海岛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第***条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条   本合同项下宗岛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分,******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条  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海岛。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海岛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岛占有延期的,每延期*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价款的* ‰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无居民海岛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无居民海岛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无居民海岛超过**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无居民海岛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无居民海岛使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条  本合同订立******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起诉。

 

第*章 附 则

 

第***条   本合同项下宗岛出让方案经 浙江省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名称、姓名、通讯地址******理人等内容真实有效,*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条  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致,不*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   本合同*式 * 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出让宗岛开发利用项目位置图

       *.出让宗岛规划条件

附件*: 出让宗岛开发利用项目位置图

 

 

 

 

 

 

 

 

 

 

 

 

 

 

 

 

 

 

 

 

******

 

 

 

 

 

 

 

 

附件*:出让宗岛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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