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市鹤伴山景区等三处景区及鹤伴山景区内5台观光车公众责任险项目》选取中介机构公告

  • 招标 招标阶段
  • 山东-滨州-邹平
2026-06-0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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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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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03

    开标时间:

    2026-06-03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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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关于《邹平******景区及鹤伴山景区内*台观光车公众责任险项目》选取中介机构公告

项目名称:******景区及鹤伴山景区内*台观光车公众责任险项目

项目编号:ZJ

项目申请单位:山东梁邹******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邹平市鹤伴山景区、范公祠景区、醴泉寺景区、鹤伴山景区内*台观光车。

*.项目内容:投保景区公众责任险,承保区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游客及第*方人身伤亡、医疗费用、随身财产损失等依法应由我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附加停车场责任扩展条款,将各景区配套停车场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覆盖景区内观光车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公众责任。保险范围含事故对应的法律诉讼、调解等合理费用。

*.服务期限:保险期限*年,服务期*年。

*.******支付保险费用,承保单位在收到款项后** 日内出具正规发票及保险合同。

*.保险费用上限价:*.***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该上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承保要求:累计赔偿限额≥**** *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元;单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 元,单人单次人身伤亡限额≥** *元。* *元以内事故 * 个工作日内赔付;大额案件 * 个工作日内预付赔款,预付比例不低于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保险条款,并承诺对本项目完全相应,不响应的视为报价无效。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甲方要求提供保险条款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完成时限:保险期限*年,服务期*年。

拟定服务费:上限**元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承保责任险承保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保险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以来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超市业务类型:保险服务 ,

报名时间:****-**-** **:**:**~****-**-** **:**:**

选取方式:自主谈判

选取时间:****-**-** **:**:**~****-**-** **:**:**

竞价次数:*次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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