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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湖北-武汉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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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WH登录解锁)
*、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 *:招标文件中服务时间仅约定“甲方规定时间”,未明确具体服务年限、服务时长,因服务周期不明确,我方无法正常核算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
问*:请明确投标总价服务期按多少个月测算?
问*:招标文件第**页中人数为***人,但第**页-**页各站人数合计为***人(花山南站*人、左岭站*人、华容南站*人、******南站*人、花湖站*人、黄石北站**人、大冶北站**人、白沙铺站*人、枫林站*人、黄冈站*人、华容东站*人、黄冈西站**人、黄冈东站*人、武穴北站**人、浠水南站**人、蕲春南站**人,共***人),请明确各站人数?
问*:请问招标文件第***页-***页车站保洁机具明细表中配置,是投标人负责提供吗?
问*:*、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武汉车站管内武*武冈**站及黄黄*站保洁业务外包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第【*.*.*******分】项规定:“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机构(须提供在湖北省或项目主要实施地登记注册的投标******营业执照)得*分。”
*、事实依据
该条款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第*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歧视待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该条明确规******为之*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无关”;
第(*)******************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第(*)******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第(*)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委令第**号),明******政区域为标准的加分条款,该规则适用于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审查。
*、质疑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无关
******本保洁服务项目的能力,取决于其财务状况、服务经验、人员配备和管理能力等实质性条件。是否已************,与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并无直接、必然联系。外地企业完******、派驻服务团队******,强制要求在当地已设有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 该条款直接构成对特定区域企业的倾斜照顾,排斥外地投标人
************”作为加分条件******政区域(即湖北省或项目主要实施地】)的存在形式作为评审标准,明显违反了《条例》第***条第(*)项之规定。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已明确答复:“招标人可以对注册在本地、在本地纳税……的企业给予加分或其他差别待遇吗?答:不可以。”该条款将导致在【本地】没有分支机构的众多外地潜在投标人,在未******于不利的扣分地位,构成了歧视待遇。
*. 该条款属于非法限定投标人的组织形式
以投标人是************”这类特定组织形式作为评审依据,直接违反了《条例》第***条第(*)项关于不得“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条例》第***条第(*)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兜底规定。
*、质疑请求
基于以上事******提出如下请求:
*.请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该违法加分条款的法律依******复核。
*.请求依法删除该加分项,并对招标文件作出相应更正。
*.如贵方认为设置该条款确有必******,该条款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实际******之间存在的必然关联性和具体法律依据。
请贵方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答:答*:
该招标项目原计划实施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中标时间滞******核减。
答*:
花山南站*人、左岭站*人、华容南站*人、******南站*人、花湖站*人、黄石北站**人、大冶北站**人、白沙铺站*人、枫林站*人、黄冈站*人、华容东站*人、黄冈西站**人、黄冈东站*人、武穴北站**人、浠水南站**人、蕲春南站**人,另需设*名该保洁项目统筹管理人员,合计***人,该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拟纳入黄冈西站人员设置中。
答*:
上述车站保洁机具均******提供,机具费用已纳入本次费用测算总金额。
答*:
(*)关于******无关”的答复
*.客运车站保洁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本地化服务的必要性。
本项目服务范围覆盖武汉车站管内武*武冈**站及黄黄*站,站点分散、跨度大,且均为铁路客运枢纽,具有运营时间长、客流密集、突发状况多、服务标准较高、应急响应要求强的特点。保洁服务直接关系车站公共******体验及铁路运营秩序,对服务团队的响应速度、现******置能力有较高要求。
参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条规定内容可知,评标评审因素应当围绕投标人服务水平、履约保障能力、售后服******直接相关的内容设置。本项目设定投标人在本地设有服务机构,是基于本项目正常履约、保障服务连续性和响应效率而制定的合理性评价标准,符合“招标条件应当与项目履约实际需要相匹配”的法定原则,具体如下:
应急响应方面:车站突发大面积污物、暴雨暴雪极端天气等情况,本地机构可短时间内调******置,避免因外地导致响应滞后,影响车站正常运营。
日常运营方面:多站点分散,本地机构可人员动态调配、物资及时补给、服务质量常态化监督,有效保障各站点保洁服务质量及稳定性。
日常管理方面:本地机构便于落实人员社保、安全培训等要求,保障服务团队稳定性。
(*)关于“该条款直接构成对特定区域企业的倾斜照顾,排斥外地投标人”的答复
*.从法律适用******引用的《条例》第***条第(*)项之规定,该规定适用的******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项目的规定,车站保洁不属于法定必须招标范围,不适用上述限制性条款。本项目评分规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从条款规制内容来看。该条款************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项”,针对的是以特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项的情况。而本项目加分依据是“本地化服务机构”,核心评价投标人现场履约保障、应急响应、动态管控的实际服务能力,是对投标人履约保障条件的客观评价,与单纯的地域业绩加分无任何关联,*者评价逻辑、规制场景、核心目的完全不同。
*.从条款设置属性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仅将本地化服务机构作为综合评分加分项,而非资格性准入门槛条件。该条款未设置任何投标准入壁垒,未限制、禁止外地投标人参与投标,外地投标人可正常报名、正常投标、正常参与评分,不因注册地属地差异被限制或剥夺投标权利,完全享有平等的投标权利,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引用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答复。经核查,系统原文为“问:招标人客运对注册在本地、在本地纳税、在本地统计GDP、解决本地就业问题,为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加分或者其他差别待遇吗?答:不可以,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号)第*条”。第*,该题干针对的是直接以******加分的情况,而本项目的加分核心是考核履约服务保障能力,并非考核企业注册地、纳税地等属地身份,*者评价逻辑和目的存在本质差别。第*,该项答复明******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本招标项目不属于上述范围。因此,本项目与该答复适用场景、约束条件完全不符,不适用该答复口径。
(*)关于“该条款属于非法限定投标人的组织形式”的答复
*.该条款是对“本地化服务能力”的量化评价,而非限定投标人“组织形式”。本条款设置于综合******分”评价,是对投标人具备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的量化评价,并非设置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强制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本地设立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投标人提供“湖北省或项目主要实施地登记注册的投标******营业执照”是证明其具备本地化服务的直接、客观依据,与项目的******直接相关,仅作为评审参考依据,不唯*、不排他,投标人亦可通过其他材料佐证本地服务保障能力。
*.该条款设置未构成不合理条件限制。本项目多站点、快应急、高质量需求的保洁服务项目,本地化服务能力是保障******的重要因素,该条款设置与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属于《条例》第***条第(*)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综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具有本地化服务机构”的评分条款设置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项目的******直接相关,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我单位将维持招标文件该条款不变。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登录解锁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程 工
联系电话:***-********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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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1招标 招标公告【武汉局集团公司】武汉车站2026年武九武冈十四站及黄黄三站保洁业务外包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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