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同心新村三期HD-S8幢401号房屋使用权

  • 招标 招标采购
  • 浙江-湖州-南浔
2026-05-28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浙江-湖州-南浔
  • 业主单位
    -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房屋使用权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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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同心新村*期HD-S*幢***号房屋使用权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是否有保留价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项目信息

    *、标的详情:

    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同心新村*期HD-S*幢***号房屋使用权,住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总价为成交单价×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车库建筑面积)。

    采用*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重大事项揭示

    *、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湖州,联系人:吴,联系电话:

    *、挂牌(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资格确认后成为竞买方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本次使用权转让的标的(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目前均为空置状态,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对房屋外观、结构、建筑面积差异等不作******承担相关责任,如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转让的标的仅为房屋使用权转让,无不动产权证。成交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作为受让方竞得标的后的财产权利依据。若今后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文件规定办理,涉及交易双方所需缴纳的*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信息披******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特别提醒: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每位预约看******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看样联系人:吴,联系电话: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全面了解,*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无权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承担按成交总价的*%计收的交易服务费,计算方法:成交单价×总建筑面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样稿)”等)。意向方*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承担*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转让公告发布后,转让方仍享有在限时竞价开始前撤回转让的权利,由此对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负,竞买方无权向转让方、湖州产权及“浙交汇”平台追索交易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澄清、修正或补充,转让文件的修改内容作******分,具有约束作用。意******竞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当转让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更正文件为准。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受让主体,受******成交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在内的相关文本。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按时支付成交款项或不按本项目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条件和要******相******法律责任,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动态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差价(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因被确定的受让方违约放弃受让导致标的重新挂牌的,该违约受让方不得参与报名。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若标的建筑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本次转让标的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受让方应于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后*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

    *、本次转让标的的水、电、燃气、网络等开户和安装******承担。

    *、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房屋使用权后,所发生的*切费用及经济、法律******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后提出任何异议。

    *、成交后受让方必须服从物业管理,做到垃圾分类,按时缴纳物业费(包括卫生费、能耗费等)。受让方应文明装修,并且不得在房前屋后乱搭乱建。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加价幅度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理条款:

    *.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成交款项后将成交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收到成交价款后与受让方签订合同(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

    *.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湖州产权无涉。

    *、合作机构:

    *、名称:湖州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产业园*楼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西塞山路*********号楼B幢*楼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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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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