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区自然资告字[2026]3号)

  • 招标 拍卖预告
  • 福建-宁德-蕉城
  • 6415万
2026-03-02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6415万
  • 项目地址
    福建-宁德-蕉城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暂无提取到关键词,可在公告正文中查找~
  •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6-03-03 - 2026-03-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3-24

    开标时间:

    2026-03-24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出让公告
宁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区)
宁区 ****年**月**日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P(*)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蕉城区飞鸾镇岚口村
年限: **年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BA****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备注: 加价幅度为***元及其整数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年**月**日 福建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年**月**日 福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年**月**日 **时**分 *************楼第*开标室(宁德市闽东中路**号)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竞得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已在蕉城区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竞得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竞得******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竞得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该宗地除项目施工自用外,项目施工后剩余砂石土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步加强工程******置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号)由区政府******置。竞得人应按照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向宁德上报项目用地平整方案,经宁德无谛听******土石方挖填,相关费用由竞******置工作由区政府指定单位负责******置。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账户:
联系地址*******号
联 系 人: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宁德市蕉******
************************
开户账号:************

宁德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其他 收藏 监控
    • 江**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3-02
    招标
    招标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区自然资告字[2026]3号)
    current
  • 2025-12-26
    招标
    招标公告
    宁德市***************************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