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景山镇新春村****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丹景山镇新春村环境综合治理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企业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工程质量:以监督委员会成员、议事会成员、******及受益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达**%以上为合格,低于**%为不合格,应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直至评议满意度达**%以上。**、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以服务方提供的完税发票、发放表等相******实报实销。新春村村民委员会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结算第*方服务费用。*、报名条件:在*川省范围内******门批准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或社会企业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账号能够开具税务发票;*.具有专业的工作队*和较好的履约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通过年检的社会机构、团体、社会企业等,参加发包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施工单位于****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截止,到新春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委员会。联系人:沈登录解锁,电话:登录解锁。*、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持单位资质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单位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本项目评审会******转账方式提交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人民币****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元整。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标的,在中标人签订《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评审会发包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凭存根到丹景山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开具票据);户名:*川登录解锁;账号:*********************;款项来源填写为:新春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评审会发包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年**月**日下午**:**。*、评审会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申报书。*、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不低于本村议事会******分******、“*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报******性、申请机构******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标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第*、第*中标候选人。*、本中标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镇纪委办公室电话:丹景山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中标候选人签订《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合同》。第*中标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中标候选人签订施工合同(第*中标候选人无正常理由放弃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来源:新春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