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双创园办公楼(不含2、3号楼)、部分商业、停车场等三年租赁项目-1

  • 招标 招标预告
  • 浙江-丽水-莲都
  • 474.22万
2025-12-03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474.22万
  • 项目地址
    浙江-丽水-莲都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数字经济双创园办公楼(不含2、3号楼)、部分商业、停车场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 出租方承诺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过程中发生的*切******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房产证号:浙(****)丽水市不动产权第*******号
    房产证号:浙(****)丽水市不动产权第*******号
    房产证号:浙(****)丽水市不动产权第*******号
    房产证号:浙(****)丽水市不动产权第*******号
    *、项目除*、******分商业、停车场和室外景观绿化,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平方米,停车场面积****.**平方米,商业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首期交付*****.**平方米,剩余****.********完毕后,按实际情况*续交付,租金以评估价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联系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号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号楼*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个月*付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履约保证金:***元。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个月*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承租方须按******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充分自核。******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
    *、承租方争取合同期内自然年产生营收(含GMV数据)不低于***元,完成上限纳统企业*家,上规纳统企业*家。 
    *、承租方承诺合同期内自然年产生营收(不含GMV数据)不低于**元,且每年新增*家企业纳统的,未实现前述承诺之*的,承租方需支付出租方***元违约金,若未完成后续条款约定仍需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承租方承诺合同期内每自然年产生地方经济留存(仅增******分,下同)需达到****元以上:
    **、若地方经济留存在*-****元(不含)期间,则承租方当年需按比例支付出租方最高不超过***元的违约金;若地方经济留存在****元(含)至****元(不含)之间,则出租方按比例给予承租方最高不超过***元奖励;若地方经济留存在****元(含)以上的,不再给予承租方奖励;
    **、承租方承诺合同期内每自然年新增上规纳统的,出租方最高给予承租方***元奖励。每新增*家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元奖******业分类》中的**、**类企业完成上规纳统的,每新增*家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元奖励。
    **、承租方法人需为担保方,承担承租方连带责任。
    **、若最终拍租价格大于******分金额******分租金中。
    **、其它具体见合同。
    租期 *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该自然人为法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号楼 (南面) *-*楼 网址 https://******
  •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过程中发生的*切******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徐** (经理)
      • 刘**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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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数字经济双创园办公楼(不含2、3号楼)、部分商业、停车场等三年租赁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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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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