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医医院设备采购(4K荧光腹腔镜系统、肺功能测试系统、诊断型听力计等设备)(项目编号:GLZC2025-G1-990476-GXRY)招标文件预公示

  • 招标 招标公告
  • 广西-桂林
  • 515万
  • 附件
2025-09-17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
  • 招标预算
    515万
  • 项目地址
    广西-桂林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4K荧光腹腔镜系统
    • 肺功能测试系统
    • 诊断型听力计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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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设备采购(*K荧光腹腔镜系统、肺功能测试系统、诊断型听力计等设备)(项目编号:GL)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

*、项目名称:桂林设备采购(*K荧光腹腔镜系统、肺功能测试系统、诊断型听力计等设备)

*、招标编号:GL

*、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预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公示说明: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函或建议书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修改意见或建议应说明理由、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建议人为投标人提出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各*份(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带核实),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由本人携带有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原件(需本人签字)、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评审专家身份证复印件各*份(原件随带核实)。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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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桂林设备采购(*K荧光腹腔镜系统、肺功能测试系统、诊断型听力计等设备)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广西(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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