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告】休宁县国有林场树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公告

  • 招标 招标阶段
  • 安徽-黄山-休宁
  • 9.88万
2025-10-1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9.88万
  • 项目地址
    安徽-黄山-休宁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树木采伐销售权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0-23

    开标时间:

    2025-10-23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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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休宁树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公告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产权类型: 林木所有权
流转方式: 转让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或休宁县******
交易地点: 休******
公告日期: ****-**-**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溪口镇 村(社区): 组别:
登记日期: ****-**-**
所有权人:休宁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项目描述:休宁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坐落位置:休宁县溪口镇石田分场*号林班*号小班。项目联系电话:。*、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山场为卖方石田分场*号林班*号小班杉木成熟林,为林场****年休宁县采字[****]**号编号为*****************号采伐证批准的主伐材,设计采伐面积共计**亩(*.**公顷),采伐蓄积***.*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立方米,散生马尾松蓄积**.*立方米,交易底价为*****元。*、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受让方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该批木材采伐下山须经过农户******协商解决,出让方概不负责。
交易面积: **.**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亩
项目位置:休宁县溪口镇石田分场*号林班*号小班
项目*至:东至: 山岗 南至: 山岗 西至: 石田村山场 北至: 水田
主要树种:杉木 平均树龄:**年 株数:*株
平均树高: 平均胸径:厘米 蓄积(材积)量:***.*立方米
补充说明:① 意向受让方通过江南林业******注册报名。②受让方获得该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受让方采伐倒桩作业时,要求伐桩尽量降低,高度不得超过**cm;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 年**月**日,木材清运下山时间不得超过 ****年*月** 日。受让方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无条件地将山场交付给林场,以便林******更新造林。另外,受让方必须将******伐倒,伐倒******造材,必须严格按************置。为加强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受让方在支付标的款同时另外支付 **元保证金,如未出现盗伐、滥伐林木、安全生产事故及逾期交付山场等现象,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及费用。③受让方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在经营作业时,必须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林场做好的*至边界线标记采伐,不得越界采伐,且只能采伐标记范围内的杉木、马尾松,其他树种均不可采伐。受让方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森林火灾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④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受让方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非法收购非中标伐区生产的木材,及时缴纳各项税收。⑤受让方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足额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⑥受让方竞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的,视为弃标,受让方向休宁县江******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作为出让方的赔偿金,采伐销售权仍为出让方所有******价款后,林场于*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⑧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使用权人:休宁 权证名称:林权证 权属类型: 国有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审批表:
转让人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休宁
联系人(法人):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黄山
评估基准日: ****-**-**
评估值:******元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或休宁县******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 **:**
联系人: 交易地点:休******
联系人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描述:休宁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坐落位置:休宁县溪口镇石田分场*号林班*号小班。项目联系电话:。*、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山场为卖方石田分场*号林班*号小班杉木成熟林,为林场****年休宁县采字[****]**号编号为*****************号采伐证批准的主伐材,设计采伐面积共计**亩(*.**公顷),采伐蓄积***.*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立方米,散生马尾松蓄积**.*立方米,交易底价为*****元。*、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受让方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该批木材采伐下山须经过农户******协商解决,出让方概不负责。
交易面积: **.**亩  其中: 公益林 *.**亩, 商品林 亩
数量: 株数*株、蓄积(材积)量 ***.*立方米
报名费:0
保证金: *****元
交易底价:小写  ***** 元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自由竞价期: ****-**-** **:**至****-**-** **:** 出价延时: ***秒/次
底价: *****.** 元 加价幅度: ****元
最高限价: 无最高限价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补充说明:① 意向受让方通过江南林业******注册报名。②受让方获得该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受让方采伐倒桩作业时,要求伐桩尽量降低,高度不得超过**cm;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 年**月**日,木材清运下山时间不得超过 ****年*月** 日。受让方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无条件地将山场交付给林场,以便林******更新造林。另外,受让方必须将******伐倒,伐倒******造材,必须严格按************置。为加强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受让方在支付标的款同时另外支付 **元保证金,如未出现盗伐、滥伐林木、安全生产事故及逾期交付山场等现象,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及费用。③受让方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在经营作业时,必须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林场做好的*至边界线标记采伐,不得越界采伐,且只能采伐标记范围内的杉木、马尾松,其他树种均不可采伐。受让方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森林火灾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④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受让方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非法收购非中标伐区生产的木材,及时缴纳各项税收。⑤受让方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足额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⑥受让方竞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的,视为弃标,受让方向休宁县江******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作为出让方的赔偿金,采伐销售权仍为出让方所有******价款后,林场于*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⑧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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