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校舍外立面修缮项目设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中标 中标公告
  • 安徽-合肥-包河
  • 49.8万
2026-04-30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建筑行业设计
  • 中标金额
    49.8万
  • 项目地址
    安徽-合肥-包河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校舍外立面修缮项目设计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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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校舍外立面修缮项目设计(*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校舍外立面修缮项目设计

*、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
    供应商地址******花园大道***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校舍外立面修缮项目设计(*次)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约谈及立面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甲方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等,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纪海涛,杨永安,曹新超,葛文才,赵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楼***室,联系电话:****-********。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无******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校舍外立面修缮项目设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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