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的公示(崇福城市客厅:1#楼、2#楼)

  • 浙江-嘉兴-桐乡
2026-05-09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文娱体育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 项目地址
  • 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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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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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条规定:“保修金存储期限为*年。保修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住宅物业交付之日满*年的前*个月内,将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物业小区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存款利息余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崇福城市客厅:*#楼、*#楼,项目坐落于桐乡市崇福镇语溪大道***号,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经届满。现将物业保修******公示,公示期限为**天(****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公示期限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该物业保修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桐乡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对应的房号等内容,并经异议提出人签字(单位盖章)。业主提出异议的,请同时抄送属地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

在公示期内收到的书面异议且异议内容与物业保修具有直接关联的,由建设单位和异议人通过协商、诉讼、仲裁、共同委托第*方鉴定等方式解决异议。

联系地址******东路***号***室

联系电话:

网上公示:打开微信扫*扫查看

桐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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