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6〕第1号)

  • 河南-焦作-马村
2026-04-16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高速公路,其他公共服务,法院检察院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 项目地址
  • 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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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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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速公路焦作段马村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经河南批准(豫政土〔****〕***号),同意征收集体土地*.****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用途

该项目用途为:公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包括:安阳************村。用地******村,西至山底村,南至焦辉路,北至山底村。

*、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及面积

征收焦作市马村区集体耕地*.****公顷、种植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以上合计*.****公顷。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被征地单位面积(公顷)区片编号区片价标准
(*元/公顷)
田门村*.****************
******村*.****************
山底村*.****************
******村*.****************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按照《河南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按照《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焦人社文〔********,标准为**.****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号)******补偿。

(*)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号)******补偿,青苗补偿标准:*.**元/公顷。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培训安置等。

*、土地交付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各项费用。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收到足额补偿款之日后**日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时交付土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河******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个月************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马村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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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4-16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6〕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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