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综合楼施工许可

  • 广东
  • 500.06万
2026-04-27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科技教育设施,其它办公楼,政府机关
  • 投资规模
    500.06万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 项目地址
  • 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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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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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书

建设单位 湛江
工程名称 实训综合楼
建设地址****** 赤坎区康宁路*号湛江校园内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广东
施工单位 湛江
监理单位 山东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温国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夏毅华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揭育和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庞燕丽
总监理工程师 黄明
合同工期 ****-**-** **:**:**~****-**-** **:**:**
状态 正常
备注 原发证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戴建伟变更为林超俊,****年*月**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林超俊变更为庞燕丽;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由梁伟中变更为黄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许泽江变更为温国智;设计单位名称由“广东******”变更为“广东”,合同工期“****-**-**~****-**-**”变更为“****-**-**~****-**-**”,施工许可证编号不变。 项目总监于****年**月**日由梁伟中变更为黄明 项目经理于****年**月**日由林超俊变更为庞燕丽

注意事项

*、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查验。

*、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罚。

电子表格

基本信息

省级施工许可证编号:实训综合楼
发证机关:湛江
发证日期:****-**-** **:**:**
状态:正常
建设地址******江校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结构体系:框架结构
合同价格:***.**
施工面积:****.**
合同开工日期:****-**-** **:**:**
合同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湛江
项目负责人:温国智
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核******
项目负责人:夏毅华
设计单位:广东
项目负责人:揭育和
施工单位:湛江
项目负责人:庞燕丽
监理单位:山东
总监理工程师:黄明

相关(环节)文书

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中标通知书编号: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
合同编号: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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