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心连心绿色化工新材料项目220kV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贵环辐〔2026〕12号

  • 广西-贵港-桂平
  • 2400万
2026-05-1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政府机关,化工材料
  • 投资规模
    2400万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 项目地址
  • 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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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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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心******:

《广西心连心绿色化工新材料项目***kV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及其报批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

广西心连心绿色化工新材料项目***kV送变电工程位于贵港市桂平市。工程内容为:

新建开元站至心连心站***kV线路供电线路*回,线路路径长度约*×**km,采用单回路架空形式,导线型号JL/LB**A-***/**铝包钢芯铝绞线,项目全线新建**基杆塔。沿开元~心连心Ⅰ、Ⅱ回***kV线路各架设*根**芯OPGW光缆,形成开元站~心连心站共*回**芯光缆路由。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取******项目建设。

******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本项目送出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V/m,***μT)要求。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确保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规定限值,确保线路沿线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进*步做好电磁辐射的

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的环境保护“*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我局委托贵港市******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环保******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到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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