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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泰顺县新城区MZ-**-**地块停车场建设需要,拟征收南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地的罗阳镇南内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罗******理专班(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号***室)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通知。
*、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年*月**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罗******理专班(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号***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本公告期限为**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具体勘测定界图及土地现状调查成果见村公告栏。
联系电话:****-********(罗******理专班)
监督电话:****-********(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信息
附件1.png
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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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5〕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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