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G7021宁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赣鄂界)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樟树市段))

  • 江西-宜春-樟树
2025-12-23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高速公路,银行保险及金融机构,种植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项目地址
  • 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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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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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樟树研究决定,拟征收经楼镇后窑村、经楼村、杨彭村,洋湖乡东阁村,永泰镇车埠村、大塘村、灌山村、石岗村,张家山街道光明村、蛟湖村、麻埠村、沙梗村、杏塘村、徐家堎村,洲上乡雄杨村、榆树村、洲山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范围

? (*)涉及经楼镇后窑村、经楼村、杨彭村,洋湖乡东阁村,永泰镇车埠村、大塘村、灌山村、石岗村,张家山街道光明村、蛟湖村、麻埠村、沙梗村、杏塘村、徐家堎村,洲上乡雄杨村、榆树村、洲山村,详见征地红线图。(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土地面积:约****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活动需要用地,用于G****宁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赣鄂界)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樟树市段)。

? *、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 自****年**月**日起,樟树无谛******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证据保全。

*、有关要求

(*)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分不予补偿。

*、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特此公告。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樟树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樟树市药都路**号

联系人员:杨? 联系电话:

樟树

****年**月**日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 收藏 监控
    • 杨**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5-12-23
    樟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G7021宁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赣鄂界)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樟树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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