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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丹巴县****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用地报批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州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定了丹巴县****年第*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革什扎镇布科村、柯尔金村、洛尔村。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拟征收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第*款用于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标准:征收集体农用地土地补偿参照《*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号)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计算,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按征收农用地标准的*半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
*、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人员安置
按《*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川省财政厅 *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测算,以养老保障方式安置农业人口***人。
(*) 住房安置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搬迁的,按照《*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被安置人员可自愿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补偿登记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丹******补偿登记。
*、其他事项
如多数(*半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公告有效******门申请听证。
******门:丹巴县自然资源局及革什扎镇人民政府
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日
特此公告
丹巴登录解锁
****年*月**日
暂无相关单位信息,更新准备中...
- 2025-02-26丹巴县人民政府关于丹巴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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