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建莲南路3号-1店面叁年期租赁权的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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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三明-建宁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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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明-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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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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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租房地产座落:福建省*明建宁县濉溪镇建莲南路*-*******面*年期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权属情况:

房屋产权证书》:****建宁县不动产权*******号;登记的地类(用途):*售商业用地/商业营业用房;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租范围:按现状。

注:若上述房产面积与实际******对租金不作任何调整。

*、本次拍租标的水电、消防、电梯设施设备的情况:

*、供电情况:按现状

*、供水情况:按现状

*、消防情况:按现状

*、本次拍租条件:

(*)租赁期限:*年期(共计**个月),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及年递增率:租金每*个月支付*次;年递增*%

*、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个月租金总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不冲抵租金,由买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由买受人******指定账户。

(*)免租金装修期:*个月(包含在租期内)

(*)标的交付标准:按现状。

(*)租赁用途:法律法规允的合法用途。

******办理该标的所有租赁及经营的审批手续,委托人给予申请表格盖章等必要的配合,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与******承担。

(*)竞租人资******及其他组织机构。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通知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直接抵******分待买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买受人(承租人)。如因买受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情形,则买受人(承租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分无法正常使用,可能存在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竞租人应详细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权属及实物现状、面积、*至范围、房产性质、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地类用途等相关内容。竞租人需承担未充分知悉上述内容及标的情况所带来的相关法律风险。

(*)、其它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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