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交通运输局原G308流河超限检测站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及房产场地租赁经营权交易公告

  • 招标 招标预告
  • 山东-潍坊-昌邑
  • 13.82万
  • 附件
2026-05-06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专业服务
  • 招标预算
    13.82万
  • 项目地址
    山东-潍坊-昌邑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房产场地租赁经营权
  •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6-05-07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5-27

    开标时间:

    2026-05-27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为进*步完善昌邑市国省道电动重卡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满足干线运输车辆充电需求,盘活国有闲置******门批准,昌邑决定通过潍******官网,采用网络增价拍卖(竞价)方式公开出让原G***流河超限检测站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及房产场地租赁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委托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昌邑

*.机构地址*********号

******政机关

*、项目编号

CQ

*、项目名称

昌邑原G***流河超限检测站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及房产场地租赁经营权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置:昌邑原G***国******内,所属宗地权利人为昌邑,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产面积****㎡、场地面积约为****㎡(约合**亩),场地现状******条件,符合充电示范站建设场地要求。

*.租赁用途:仅限用于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运营及配套充电相关服务,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不得从事与充电服务无关及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租赁期限:*年(自场地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标的现状:标的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等权利限制,按现状拍卖(竞价)出让。

*.建设运营要求:买受人须在约定建设筹备期内完成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并投入运营,建设标准需符合国家、山东省及昌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配套消防、安防、排水等设施齐全;运营期间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电力管理、场站管理等相关规定。

*、拍卖(竞价)底价及竞买保证金

*.底价:人民币**.*****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运营能力,拥有稳定的专业运营团队,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信用状况良好,******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遵守有关******本拍卖(竞价)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

*.获取拍卖(竞价)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

拍卖(竞价)成交当日,买受人须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确认买受人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且竞买成交的,本次拍卖(竞价)无效,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网(http://******注册申购,详情见《昌邑原G***流河超限检测站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及房产场地租赁经营权拍卖(竞价)出让文件》。

注: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在潍******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登录。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网上******子账户。

*、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日;

*.地点:昌邑原G***流河超限检测******前往标的现场实地踏勘,费用自理。

*、网上拍卖(竞价)时间

****年*月**日*:**-**:**,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公告媒体

潍******官网、******网站、******微信公众号。

**、其他事项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期间踏勘现场,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充分了解认可,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的*切风险和后果。

*.网络拍卖(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竞价)成交之日起*个******领取《成交确认书》,交清第*年租赁费、成交价款*%的拍卖佣金及人民币*.**元评估服务费,并与委托人签订《昌邑原G***流河超限检测站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及房产场地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关键时限约定:

(*)场地移交期限:拍卖成交且******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完成房产、场地及相关手续移交。

(*)建设筹备期:自场地移交之日起**日历天为建设筹备期,买受人须在此期限内完成充电示范站建设、验收并投入运营。

(*)逾期移交/逾期建设:委托人逾期移交,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当年租赁费*.**%违约金;买受人逾期建成,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缴租赁费不予退还。

*.租赁费由买受人按年度直接支付给委托人,从第*个租赁年度开始,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个工作日内付清下年度租赁费;每年租赁费=总成交价款÷*计算。

*.租赁期间,房屋、场地及设施的维护均由******于正常良好状态;买受人应按照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旦发生意外伤害等安************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场地建设、运营、维护、电力接入、安全管理等所有******承担,相关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协助提供必要资料。

*.买受人需严******场地建设、运营、租赁费支付等义务,严格遵守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合规运营,******门监督管理。违反合同约定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产及场地租赁经营权。

*.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以任何******抵押、质押或设定担保,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承担。

*.************公开租赁,同等条件下原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买受人放弃续租,须将租赁房产及土地在合同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交还给委托人************协商解决。 

**.买受人应遵纪守法、自主经******承担经营期间******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切安全、政治、经济、税务、法律等责任。

**.竞买人以恶意串标、弄虚作假、违规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本次出让活动的,昌邑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成交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国家政策调整、城市规划变更、场站功能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费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本次拍卖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方式

*.委托人:昌邑

联系人:魏

联系电话:

*.拍卖人:******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昌邑

******

****年*月*日

  

 

 



原信息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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