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突出公益属性(保留原有公办养老机构牌子),需预留不少于**%的床位用于保障特困人员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以下简称“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养老需求。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从事与养老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场地生产、销售、经营国家规定的违禁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对外投资。成交后不得转让、转包,不得将主要服务事项委托第*方。承租方应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确保养老机构人身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运营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追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运营过程中若承******为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除对运营主体追究相关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号标的承租方两年内需投资不少于****元建设改造资金(包括房屋外立面、室内墙面、门窗、厨房餐厅、卫生间设施等改造,外立面改造风格要与永丰县龙******统*),且完成消防审验备案后才能投入使用运营,投入的改造资金不予退回和补偿。如未达到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号标的承租方两年内需投资不少于***元建设改造资金(包括场地、房间、厨房餐厅、卫生间等硬件改造),投入的改造资金不予退回和补偿。如未达到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资金额的认定需提供相关发票)
*.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障承租方******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入住人员的基本权益,以及国有资产完整性且不受损失。合同生效后,如因承租方单方面造成合同期内不能继续正常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资产清算,妥善做好资产等交接手续,办结交接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给承租方。合同期未满,承租方未经申请并获得出租方同意而单方停止运营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正式运营之前,出租方按照******清产核资,并造册登记。运营机构在合同期内负责日常耗损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不得******置养老设施资产,******抵押、融资、贷款等。
*.承租方必须保证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供养标准不低于其他入住的社会老人生活标准,伙食费支出标准不得低于民政机构补助标准。承租方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承租方接收其他社会老年人的******市场调节价管理。
*.承租方应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令******运营,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只******置权,养老服务机构拥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
*.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及其所涉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租方接收标的物******门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场地等进*步提升改造,确保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和养老机构运营条件,完成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须添置与之相适应的医疗、护理、康复、生活、娱乐、宣传等设施设备,并保证养老服务机构正式运营时的设施设备、床位设置、服务人员配置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租方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日常管理维护、维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承租方利用出租方闲置用地新建、改扩建或添附养老服务设施,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搭建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添置的永久性装修物、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使用。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隔墙、隔断、门、窗、水电管线、网线、消防设施设备、壁柜、卫生间洁具、吊顶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要求出租方给予任何作价补偿且不得人为毁损,承租方人为损毁的,应给予出租方赔偿。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承租方缴纳保证金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的认可,承租方不得再以出租标的不符合其租赁要求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