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5年第11号)

  • 招标 投诉处理决定
  • 广西-桂林-荔浦
2026-02-1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装卸设备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广西-桂林-荔浦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1
  • 采购对象
    • 激光打印机
    • 台式计算机
    • 签字版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0-17

    开标时间:

    2025-10-17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年第**号)

发布时间:****-**-** **:**:**

*、项目编号:GL         

*、项目名称:“*张网”建设融合式科技法庭项目  

*、采购日期:****-**-**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            

地址*******号龙光世纪*号楼*层****号办公室            

被投诉人 * :荔浦 

地址******滨江南路*号 

被投诉人 * :广西 

地址******道**号山水凤凰城宏福园**-*栋 

相关供应商:桂林 

地址*******别墅区**-* 

当事人:/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张网’建设融合式科技法庭项目”(项目编号:GL)的采购活动向广西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理,于****年**月********理决定。
投诉事项:
(*)采购文件第*章《项目采购需求表》表中项号*的“庭审输出终端”,从产品参数看是*台激光打印机产品;采购文件第*章《项目采购需求表》表中项号*的“庭审席位终端”,从产品参数看是*台台式计算机产品。上述的“打印机、电脑”产品未按规定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属于采购方式适用错误,不应在本******采购。
(*)采购文件第*章《项目采购需求表》表中项号*的“签字版”中第*项参数存在严重的排他性与倾向性。 

******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令第**号)第***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责令采购人荔浦及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在今后采购工作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关于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令第**号)******理过程中,有下列******门应当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其他补充事宜

 

桂林市财政局            

 ****年**月**日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其他政府及事业单位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代理机构(2)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中标单位(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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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
    招标公告
    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5年第11号)
    current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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