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 招标 澄清变更
  • 安徽-滁州-琅琊
  • 附件
2026-01-27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安徽-滁州-琅琊
  • 业主单位
    -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生活垃圾分类运营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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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年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质疑事项*:人员配置要求过度严苛、人数及资质标准远超项目实际需求,疑似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本项目核心服务内容为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日常投放督导,引导居民规范开展垃圾分类;对 *** A 类、B类和 C 类******清洗维护,确保设施干净无污渍、周边环境整洁;监督并指导居民掌握正确垃圾分类方法,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方法知晓率;同时承担有毒有害垃圾转运相关工作。属于常规公共服务类项目,技术门槛低、操作流程成熟,无需复杂专业技术支撑和超额人员配置。但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评分权重极高(满分**分),要求配置的团队人员涵盖项目经理、项目主管、监管平台运维人员、巡查督导员、专职督导员等 * 类岗位,人员多达**人,且附加多重严苛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垃圾分类厢房专职管理人员需机械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还要求多名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中级职称人员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持有者。此类要求完全脱离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的实******业常规配置标准,实质形成排他性门槛。

质疑回复*:不予修改,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配置是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定的,均基于项目实际服务规模、全流程运营规范、质量保障及垃圾分类工作的专业合规要求科学制定,不存在过度严苛、远超实际需求的情形,更无针对特定企业 “量身定制” 排他性门槛的情况。

质疑事项*:人员配置要求歧视中小企业,人为限制市场竞争。招标文件设定的“多岗位+高职称+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多重捆绑要求,未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现状。中小企业参与此类公共服务项目时,通常根据服务需求灵活调配具备实操能力的人员,难以长期储备大量持有高级职称、稀缺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且社保缴纳证明的硬性要求进*步增加了中小企业的人力成本和投标门槛。该要求直接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排除在竞争范围之外,仅少数提前储备相关资质人员的企业能够满足条件,明显是为特定企业 “量身定制”投标资格,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

质疑回复*:不予修改,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设定的人员配置要求,并非针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条款,也不存在人为限制市场竞争、为特定企业 “量身定制” 投标资格的情形,而是基于项目本身公共服务属性、质量保障需求及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作出的合理、必要设定。

质疑事项*:软著名称绑定设置排他性门槛,疑似为特定企业独有资质量身定制,完全剥夺潜在供应商竞争权。招标文件第*章明确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再生资源回收及分拣系统、垃圾分类回收管理系统)” 作为评分项,每提供*个得 * 分,满分 * 分。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名称*登记” 原则,特定名称的软著*经登记,其他主体无法再以相同名称取得著******绑定上述两个特定名称的软著,实质形成 “软著名称唯*” 的排他性要求,直接导致仅持有该两项软著的企业能够获得相应分值,其余潜在供应商无论服务能力、运营经验如何,均因无法取得相同名称软著而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变相排斥。该做法并非基于项目实际技术需求,而是通过软著名称的专有性为特定企业 “量身定制” 竞争优势,属于典型的恶意排他条款,涉嫌串通规避正常竞争秩序。

质疑回复*: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再生资源回收及分拣系统、垃圾分类回收管理系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个得*分,本项满分*

质疑事项*:要求提供投标前*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的条款严重不合理,变相排斥潜在供应商,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原则。招标文件在人员配备要求中,强制规定******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前*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该要求毫无合理依据,属于刻意设置的歧视性门槛。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分岗位可能根据项目需求临时调配专业人员,此类人员虽具备相应资质和实操能力,但企业往往无法满足 “投标前*个月” 的社保缴纳要求,尤其是中小企业,受经营规模和人力调配灵活性限制,难以长期为非固定岗位人员持续缴纳社保。该条款实质是通过社保缴纳期限的不合理限制,将临时调配专业人员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排除在竞争之外,人为压缩了市场竞争范围,进*步巩固了特定储备人员企业的竞争优势,严重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质疑回复*******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前*个月任意*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前*个月指********日以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门出具证明,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检验电子标书。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承担。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琅琊区城市******政执法局)

地址******路**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

 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女山路***号瑞丰名城小区*幢*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杨

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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