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 招标公告
  • 甘肃-庆阳-宁县
  • 20万
2025-11-10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招标预算
    20万
  • 项目地址
    甘肃-庆阳-宁县
  • 业主单位
    +1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1-12

    开标时间:

    2025-11-12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采购单位 甘肃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 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GS 工程-施工 ******.*(元)

    公告内容

    •               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人为宁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庆阳市阳光采购平台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GSHXY****-***

      *.工程内******工程量

      *.招标控制价:******.**

      *.建设地点:宁县焦村镇张斜村居民点区域

      *.项目内容:拆除**方玻璃钢化粪池*座并填埋,钢筋混凝土跌水井*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座,DN***PE双壁波纹管***米,新建**方玻璃钢化粪池*座,沥青路面拆除恢复**平方米,清运垃圾****方。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投标人******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时间相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方式

      *、招标人通过庆******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审核,审核通过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报名及资格文件上传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年*****:******年**月****** 登录庆******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年**月****** 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宁县

      址:宁县焦村镇街道

      联系人:李

      电话: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市直机关小区北区***

       系 人:王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竞价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2)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王** (经理)
    • 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 收藏 监控
      • 李**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王**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全部
    • 招标信息 (3)
    • 中标信息 (1)
    • 2025-11-13
      中标
      中标公告
      焦村镇***************************交公示
    • 2025-11-11
      招标
      招标公告
      焦村镇***************************告-2
    • 2025-11-11
      招标
      招标公告
      焦村镇***************************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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