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20万
- 项目地址浙江-金华-义乌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二手车交易中心部分商位入场资格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C*无谛*************楼C*-** | ||
| 资产来源 | 其他 |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 | 受委托,向社会公************分商位入场资格,本次出让的入场资格期限为*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具体的商位号、用途、商位面积、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情况详见《出让清单》。其中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 ||
| 其他披露内容 |
*、在本次入场资格出让******市场布局调整******业调整,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租赁协议书自动终止,竞得人的租金和其它费用(不含入场资格费),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 *、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本次出让标的物的面积目前以公告面积为准,本次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入场资格费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 *、协议签******款项后,由出让方统*通知竞得人签订《协议书》。 *、交付时间******款项并签订《协议书》后按出让方要求交付。 *、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让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察看并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出让的有关条款************责任。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
||
| 转让方名称 | 义乌登录解锁 | ||
| 注册地 | 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义浦*线****号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MA**EC*H*H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元) | *.**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交纳入场资格费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出让相关条件 *、本次出让的入场资格期限为*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本次采用“入场资格费+租金”的收费方式。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租金不递增。租金:详见《清单》。 *、履约保证金:详见《清单》。履约保证金于使用到期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水、电等费用按市场相关规章制度缴纳。 *、******业用途使用,汇商汽车*标的竞得人竞得后摆放的车辆档次需为精品车;汇商汽车*-*标的竞得人竞得后摆放的车辆档次为中低端车辆。 *、汇商汽车*标的给予竞得人*个月(**个自然日)免租金装修期,汇商汽车*-*标的给予竞得人**个自然日免租金装修期。 *、遴选方案 *、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为能力的自然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材料附件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朱先生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号 | 网址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楼先生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 2025-08-07招标 招标公告C25-94(汇商汽车4)二手车交易中心C馆4楼C4-15

未登录无法查看更多信息,请立即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