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1553.16万
- 项目地址河北-衡水-桃城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国有土地使用权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5-05-31 - 2025-06-19投标截止时间:
2025-06-20开标时间:
2025-06-20
|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 人民西路北侧、康宁街以西,新华西路以南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并且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用途明细: | |||||||
| > 用途名称 | > 面积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 *.**元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国土资发〔****〕*********,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衡*************楼)******。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上述地块******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号)和出让******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衡政规[****]*号),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该宗地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在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移交给政府******门或相关单位。
*******帐户:
联系******(南环西路***号)
联 系 人:齐登录解锁 孟登录解锁
联系电话:登录解锁
开户单位: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
开户账号:********************
- 其他 收藏 监控
- 齐** (经理)
- 孟** (经理)
- 2025-05-30招标 招标公告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公土告字[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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