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关于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比选的公告

  • 招标 招标采购
  • 四川-宜宾-兴文
  • 28.3万
2026-05-26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规划设计管理服务
  • 招标预算
    28.3万
  • 项目地址
    四川-宜宾-兴文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编制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5-29

    开标时间:

    2026-05-29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宜宾 关于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比选的公告

宜宾

关于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比选的公告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与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委托第*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服务工作。

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第*方专业服务机构按工作要求完成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业主

宜宾

*、项目采购方式及限价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最高限价:**.**元。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调查分析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现状、存在问题,针对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编制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维护费用分析、项目预算与效益分析、工程进度安排、相关图件等,符合*川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入库相关要求。

(*)在项目包装及后续申报过程中,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标准咨询、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指导等服务。

*、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比选前*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费用包含

本次项目技术服务费用为总包干价,应包含服务******服务内容所需的*切成本及合理利润,主要包括:

(*)人员费用:服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技术专家、研究人员、方案编制人员等)的劳务报酬等。

(*)调研差旅费:在兴文县范围内开展现场踏勘、座谈访谈、数据收集等调研活动所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费用。

(*)专家咨询评审费:根据项目需要,邀******咨询、论证或评审所支付的费用。

(*)材料编制与印刷费:各类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申报文本等材料的编写、制图、数据加工、打印、装订等费用。

(*)管理费与税费:服务单位的项目管理、办公耗材、企业合理利润及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比选响应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需在****年*月**日**:**前将比选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及资格要求相关文件(*份)盖章后提交至兴文生态环境局(宜宾市兴文县高铁新区人社大楼**楼),兴文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进入评审环节。成功报名单位不足*家的,本次采购服务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选后及时开展合同签订和启动服务工作。合同初稿由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拟定,若未及时提交合同初稿,视为自动放弃;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必须入场开展工作,若未及时入场开展调查,视为自动放弃。

*、比选文件要求

******分:资格要求材料或满足资格要求承诺书、评分细则支撑材料、比选文件真实性承诺书。比选文件应有各项内容目录。比选文件应根据评分细则,依顺序编辑比选资料。

*、报价要求

超过本项目采购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评审方式

(*)宜宾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参与竞争的单位提交的比选文件,对照综合评******评分。

(*)评审小组收到响应文件后在****年*月**日**:**开展评审,以最高分确定中选单位,当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在评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其他

(*)编制服务工作进展安排:****年*月**日前完成资料搜集和现场踏勘;****年*月**日前形成初稿;****年*月*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合同签订日起,中标单位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入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

(*)其他约定,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经费,入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后拨付剩余**%经费。如项目未入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则不拨付剩余项目经费。

(*)如有疑问请致电或到宜宾咨询。联系人:罗,电话:,单位地址******区人社大楼**楼。

(本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宜宾所有)

附件*:报名表

附件*:综合评分细则表

 

 

 

宜宾

****年*月**日

 


附件*

 

比选报名表

 

宜宾

我单位已充分阅读并了解你局《宜宾关于兴文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比选的公告

》,我单位承诺满足该项目比选资格要求,并自愿报名参加比选。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附件*

 

综合评分细则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

报价

**分

以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单位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比选报价)×分值。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项目团队

**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正高级职称得**分;具有环境类副高级职称证书得*分,不累计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正高级职称证书得**分;具有环境类副高级职称证书得*分,不累计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团队成员:拟派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不少于*人,其中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数量≥*人,得**分;等于*人,得分**分;小于*人,得*分。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团队成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年任意*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注: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应晚于本项目计划完成日期。

同*人员不重复计分。

*

项目业绩

**分

报价单位承担过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编制服务,市级项目每个得*分,县级项目每个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

报价单位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佐证资料,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

注:*.评分的取值按*舍*入法,保留小数点两位。*.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该报价人的比选******作废;*.若投标人未响应某*评分项目,该项目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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