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南瓦镇人民政府南瓦镇地洛村庭院经济红富士苹果种植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招标 招标阶段
  • 四川-凉山-金阳
昨天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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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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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四川-凉山-金阳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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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金阳无谛听权******经济红富士苹果种植项目(*次)采购更正公告(第*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更正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金阳
采购单位地址****** 金阳县南瓦镇特尔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中徽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号*栋**层**号;项目咨询地址******配市场后门**栋*单元*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济红富士苹果种植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履约保证金信息变更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附表  *.履约保证

更正为:
收款单位:南瓦
******:金阳县******
******账号:*****************
******转账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完毕且尾款支付完毕后 ** 日内。
不予退还情形:红富士果苗种植存活率低于**%,验收不合格。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人损失。
注: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收款单位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门,即金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街*号。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金阳

地址****** 金阳县南瓦镇特尔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徽

地址****** 中国(*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号*栋**层**号;项目咨询地址******配市场后门**栋*单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

电话:

中徽

****年**月**日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 收藏 监控
    • 暂**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王**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6-05-29
    招标
    招标公告
    金阳县南瓦镇人民政府南瓦镇地洛村庭院经济红富士苹果种植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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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5-20
    招标
    招标公告
    金阳县***************************标公告
  • 2026-03-31
    招标
    招标公告
    金阳县***************************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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