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都兰县察汗乌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都兰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招标 招标采购
  • 青海-海西-都兰
2026-05-15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渔业机械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青海-海西-都兰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 采购对象
    • 秸秆粉碎机
    • 脉冲除尘
    • 秸秆筛选除杂机
    • 秸秆输送机
    • 秸秆压块机
    • 指盘式搂草机
    • 秸秆圆捆打捆机
    • 立柱码垛机
  • 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5-20

    开标时间:

    2026-05-20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都兰拟对“都兰县****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依法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农******、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报名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都兰
(*)项目名称:都兰县****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投资金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元,自筹配套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配比不低于*:*,足额筹措自筹资金不少于****元。待自******落实到位后,项目实施单位启动政府采购相关程序。
(*)服务内容:察汗乌苏镇人民政府利用中央资金****元购置完备秸秆粉碎机(包含输送带)*台(套)、脉冲除尘*台(套)、秸秆筛选除杂机*台(套)、秸秆输送机*台(套)、秸秆压块机(包含皮带运输机)*台(套)、指盘式搂草机*台(套)、秸秆圆捆打捆机*台(套)、立柱码垛机*台(套)。自筹资金****元,用于购置秸秆利用相关配套设备和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方案编制费、招标代理费和结、决算******************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遴选目的:*.筛选出符合项目要求、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实施主体,确保项目按照规划方案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购置任务,实现秸秆回收利用的预期目标;*.严格落实中央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中央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运转,同时督促实施主体足额落实自筹资金,保障项目资金需求;*.依托实施主体的技术、管理和运营优势,构建可持续的秸秆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我镇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带动农户增收、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遴选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遴选工作合规有序,杜绝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问题。
(*)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严格遵循以下原则,确保遴选工作科学、规范、公正、择优:
*.公开透明原则:
遴选公告、遴选条件、遴选流程、评审标准、遴选******公开,接受社会各******门的监督,确保遴选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公平公正原则:
所有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主体享有平等的竞争权利,评审过程严******,不偏袒、不歧视,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择优选择原则:
结合申报主体的资质、资金实力、技术水平、运营经验、履约能力等综合因素,优先遴选实力强、信誉好、经验丰富,且能足额落实自筹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主体。
*.权责统*原则:
明确实施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推进建设,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含中央资金和自筹资金),承担项目设备购置、运营及后续管护责任,确保项目成效。
*.贴合实际原则:
结合本乡镇秸秆产量、分布特点及回收利用需求,遴选能够适配本地实际、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且能带动周边农户参与秸秆回收的实施主体,确保项目接地气、可落地、能长效。*、遴选对象与申报条件
(*)遴选对象。本次******政区域内注******政区域内开工建设*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开展秸秆回收、储存、加工、利用等相关业务******、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优先支持有秸秆回收利用相关经验的主体参与申报。
(*)申报条件: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重点突出资金实力(含自筹资金)、资质能力和运营经验:
*.资质要求:
参选主体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证件),经营范围包含秸秆回收、储存、加工、利用等相关内容,符******业管理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重******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征信良************门的监督管理。
*. 资金实力要求:
具备足额落实项目资金的能力,严格满足中央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的要求,即自筹资金不低于****元(与中央资金****元配套,项目总资金不低于****元);需提供******存款证明、资金筹措方案等),确保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且自筹资金为非债务性资金。自筹资金****元,用于购置秸秆利用相关配套设备和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方案编制费、招标代理费和结、决算******************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技术与设施要求:
具备开展秸秆回收利用所需的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或与相关科研机构、企业有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具备相应的秸秆回收、储存、加工设施设备(如秸秆打捆机、粉碎机、储存场地等);生产经营用地需具备合法性,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
*.运营经验要求:
优先选择有*年及以上秸秆回收利用相关运营经验的主体,能够熟练掌握秸秆回收流程、储存方法及加工技术,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无秸秆回收利用相关经验的主体,需提供详细的运营方案、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能够快速适应项目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带动本地就业不少于**人,与农户签订农作物秸秆收购协议,收购数量*.**吨以上;*.履约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遴选要求及相关规定,按时完成项目设备购置任务,规范使用自筹资金,接受******门的监督检查;承诺按照项目要求开展秸秆回收利用业务,带动周边农户参与,助力农户增收;签订项目实施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
*. 其他要求:
同意******门的要求,配合做好项目验收、资金审计、信息上报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杜绝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不重复申报其他同类项目补贴,若存在重复申报,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他说明事项
(*)遴选采取线下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纸质版于****年*月**日**:**时前提交至都兰县察苏镇政府***办公室,公示期限内按时提交资料,逾期不再接受。
(*)我单位将组织遴选小组对报名单位******审查,并按照我单位的遴选******评分,择优确定服务单位,在任何时候我单位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遴选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最终遴选结果在都兰相关平台上公告遴选结果。
(*)实施主体需建立完善的秸秆回收利用体系,扩大秸秆回收范围,提高秸秆回收利用率,带动周边农户参与秸秆回收,助力农户增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
联系电话:
都兰
****年*月**日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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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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