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

  • 招标 拍卖预告
  • 福建-宁德-蕉城
2026-03-16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福建-宁德-蕉城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6-03-14 - 2026-04-02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4-03

    开标时间:

    2026-04-03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宁德、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

拍卖时间:****-**-** **:**:**

拍卖地点*******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号)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

宁东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DQP**

宗地

面积

****

平方米

宗地

坐落

国宝路西侧、广福路南侧

出让年限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年

容积率

不大于*.*

建筑密度(%)

不大于**%

绿地率(%)

不小于**%

建筑

限高

整体限高**米

土地

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及其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

****元(其中定金****元)

 

宗地编号

****DQP**

宗地

面积

*****

平方米

宗地

坐落

国宝路东侧、广福路南侧

出让年限

*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年、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年

容积率

大于*.*且不大于*.*

建筑密度(%)

不大于**%

绿地率(%)

不小于**%

建筑

限高

整体限高**米,沿南大塘排洪渠*侧限高**米

土地

用途

*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及其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

*****元(其中定金*****元)

  • 竞买人要求

*.宗地编号****DQP**: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宗地编号****DQP**: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不得参加同*宗地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向宁******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宁******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楼拍卖大厅(宁德市******。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宗地编号****DQP**:

*.该宗地不少于****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应自持。

*.该宗地的地下空间*并出让,不作为办公、娱乐、仓储用途。

*.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与宁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在东侨开发区注册成立******(已在东侨开发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中的占比股份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该宗地除项目施工自用外,项目施工后剩余砂石土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步加强工程******置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号)******置。

*.该宗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建设并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宗地编号****DQP**:

*.该宗地地下空间*并出让,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

*.住宅区域应开发建设为品质化住宅小区,并符合《宁德市品质化住宅项目规划******)》《宁德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等相关要求。

*.该宗地除项目施工自用外,项目施工后剩余砂石土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步加强工程******置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号)******置。

*.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宁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在东侨开发区注册成立******(已在东侨开发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该宗地建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账户

开户单位:宁******

************ 

******账号:******************

*、联系方式:

福建

联系人:阮

联系电话:

宁******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宁德

联系人:林

联系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宁德

                      宁******

福建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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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1)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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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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