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龙高照城市更新项目(三期)监理服务-2标段,庐阳区龙高照城市更新项目(三期)监理服务-1标段答疑公告

  • 招标 澄清变更
  • 安徽-合肥-庐阳
  • 附件
2025-12-09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
    安徽-合肥-庐阳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庐阳区龙高照城市更新项目(三期)监理服务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区龙高照城市更新项目(*期)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龙高照城市更新项目(*期)监理服务招标文件补疑

**

*、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P**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业绩类型、施工内容含装配式建筑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现修改为“*.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业绩类型、施工内容含装配式建筑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P**页“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业绩类型、施工内容含装配式建筑、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岗位)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现修改为“*.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业绩类型、施工内容含装配式建筑、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岗位)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投标人疑问回复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 年*月*日以来(已完成业绩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履约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中须含装配式建筑)监理业绩(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予认可),每个业绩得 * 分,满分 ** 分。

******分项目监理合同未能体现装配式建筑内容,我单位提供项目施工设计审查合格证书体现该项目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是否予以认可?

答:针对上述情况,如项目施工设计审查合格证书可以反映装配式内容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

  址: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阜阳路文*泊心湾S*栋*楼***室

人:朱

   话:

招标代理:安徽

地址******路****号*楼

联系人:张

联系方式:****-********

答疑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附件:

原信息地址******

附件信息

  • file 附件1.pdf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朱**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张**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全部
  • 招标信息 (9)
  • 中标信息 (12)
  • 2026-01-16
    中标
    中标公告
    庐阳区***************************1标段
  • 2025-12-30
    中标
    中标公告
    庐阳区***************************见证书
  • 2025-12-30
    中标
    中标公告
    庐阳区***************************2标段
展开剩余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