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29.35万
- 项目地址浙江-金华-义乌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房屋建筑拆除物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G*登录解锁)义乌市大陈镇前山特色工业******置 | ||
| 资产来源 | 其他 | ||
| 其他 | 受******置大陈镇前山特色工业区需拆除的房屋建筑拆除物,共******置需拆除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估价报告书》仅供参考。 竞得人需负责出让方移交建筑******理、消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以出让方征收腾空后的移交实际状况为准,出让方对标的物不负保管责任(存在偷盗发生的可能)。 | ||
| 其他披露内容 |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日历天。款项付清、合同签订后开始移交。 *、成交后竞得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现场不允许粉碎制砂,拆除现场需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标的物销售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支付。 *、验收标准为本标段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理垃圾消纳至原地面标高,不得破坏路面硬化。 *、本次拆除的建筑面积为固定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 *、其它相关事宜详见《义乌市大陈镇前山特色工******置施工合同》 。 | ||
| 转让方名称 | 义乌登录解锁 | ||
| 注册地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元) | **.****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通过浙交汇平台向义乌产权交易所平台交纳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照成交价**%收取,不计利息,由出让方验收合格后,竞得人与出让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竞得人在成交款项付清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合同相关事宜咨询出让方)。 *、合同签订之后按出让******标的物移交。 *、竞得人在拆除、清运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拆除、清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 | ||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间工作日 | ||
| 展示地点 | 大陈镇前山特色工业区 | ||
| 联系人姓名 | 陈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 |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报名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报名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 材料附件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号 | 网址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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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联系人
- 2024-11-11招标 招标公告(G24-115)义乌市大陈镇前山特色工业区房屋建筑拆除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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