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50号办公用房三年租赁权

  • 招标 挂牌出让
  • 上海
  • 3.66万
2024-01-12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3.66万
  • 项目地址
    上海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1
  • 采购对象
    • 办公用房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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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方承诺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过程中发生的*切******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年*月**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面积:**.**平方米,沪房;权利人:温州市物资局。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交易方式:采用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元/年,租赁期内年租金不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办公,不得作为只******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分由竞得人在支付首期租金时*并补足。 *、承租方须按******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其它费用: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修缮、弥补,承******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请承租人参与竞价时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办理。 *、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 *、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并没收竞得方的竞租保证金。 *、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于使用中,原合同于****年*月**日截止,标的物由原承租方竞得的:原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标的物由其他意向方竞得的:出租方给予原承租方在此标的成交之日后**日腾空期,如原承租方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承租方,则承租方须待出租人解决此纠纷后交付场地,同时承租方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租期 *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负面名单的企业法人(参照标准:须提供相关查询记录)。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年*月**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年*月**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年*月**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按照*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号*楼 网址 https://******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 联系地址****** 温州市江滨*******期*楼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
  •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了相应程******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我方义务;
    (*)我方已******为可能******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过程中发生的*切******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杨** (经理)
    代理机构(2)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王** (经理)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杨**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24-01-12
      招标
      招标公告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50号办公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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