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于湾污水处理厂环评变更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 中标 中标公告
  • 安徽-合肥
  • 11万
2019-06-15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其他类型服务
  • 中标金额
    11万
  • 项目地址
    安徽-合肥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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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情况:

    开标时间:

    2019-06-14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字号: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环评变更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T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时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路与义井路东南角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环评变更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工程装修服务、*项、单价及服务要求见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
采购人名称:安徽
地址******
联系人:刘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意园
项目负责人:朱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意园B****,联系电话: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无******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
****年*月**日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中标单位(1)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招标单位(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刘**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朱** (经理)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 2019-06-15
    中标
    中标公告
    合肥市于湾污水处理厂环评变更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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